表1项目概况单位名称湖州旺能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地址湖州市湖织大道路1389号法人代表许瑞林电话13857292610联系人沈林健联系电话0572-2228830项目名称X射线室内探伤项目项目地点湖州市湖织大道路1389号厂区内项目用途无损检测项目依据吴经投备【2007】155号总投资3000万元核技术项目投资100万元核技术项目环保投资6万元应用类型放射性同位素应用密封源射线装置其它//Ⅱ类/核技术应用的目的和任务:湖州旺能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拟在湖州环渚工业园区(湖织大道路1389号)建设一间X射线探伤室,配置4台X射线探伤机,主要利用其开展设备的无损探伤工作,从而保证产品的质量与生产的安全。-1-表2总论2.1任务由来湖州旺能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是美欣达集团下属浙江旺能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的子公司,创建于2002年,前身为湖州旺能机械有限公司,于2010年5月更名为湖州旺能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注册资金3000万元,占地面积7.8万平方米,建筑面积2.2万平方米。因生产发展需要,该公司拟在厂区内新建一间探伤室,并配备4台X射线探伤机开展无损检测工作。经与建设单位核实,5年内辐射活动规模为:1间X射线探伤室,配备1台XXH3005型周向X探伤机,1台XXH2505型周向X探伤机,1台XXQ3005型定向X探伤机,1台XXQ2505型定向X探伤机,所有探伤机仅限在探伤室内工作,不从事室外探伤。由于X射线探伤机在使用过程中产生的X射线将对环境产生电离辐射影响。根据国家有关建设项目环境管理规定,本项目应编制辐射-2-环境影响报告表,并向有权限的环保部门申请《辐射安全许可证》。为保护环境,保障公众健康,湖州旺能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于2010年7月28日正式委托国家环境保护总局辐射环境监测技术中心对本项目进行辐射环境影响评价。评价单位在对该公司X射线探伤室拟建址进行辐射环境背景监测的基础上,按照国家有关建设项目辐射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内容和格式,编制该项目的辐射环境影响报告表(报批稿)。2.2编制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03年9月;(2)《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2003年10月;(3)《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第253号令,1998年;(4)《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国务院第449号令,2005年12月;(5)《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许可管理办法》,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令第31号,2006年03月01日;(6)关于修改《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许可管理办法》的决定,国家环境保护部令第3号,2008年12月06日;(7)《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华人民共和国-3-环境保护部令第2号,2008年10月;(8)吴兴去企业投资项目变更通知书,吴经投备【2007】155号,见附件1;(9)准予变更登记通知书,湖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见附件2;(10)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见附件3;(11)委托书,湖州旺能环保科技有限公司,2010年7月28日,见附件4;(12)废物处置意向书,2010年8月26日,附件5;(13)浙江省辐射安全与防护培训报到单,附件6。2.3引用导则《辐射环境保护管理导则核技术应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内容和格式》,HJ/T10.1-1995国家环境保护局。2.4评价标准(1)《电离辐射防护与辐射源安全基本标准》(GB18871-2002)本标准适用于实践和干预中人员所受电离辐射照射的防护和实践中源的安全。-4-B1剂量限值(标准的附录B)B1.1职业照射B1.1.1剂量限值B1.1.1.1应对任何工作人员的职业照射水平进行控制,使之不超过下述限值:a)由审管部门决定的连续5年的年平均有效剂量(但不可作任何追溯性平均),20mSv;本项目取其四分之一即5mSv作为管理限值。B1.2公众照射B1.2.1剂量限值实践使公众中有关关键人群组的成员所受到的平均剂量估计值不应超过下述限值:a)年有效剂量,1mSv;本项目取其四分之一即0.25mSv作为管理限值。(2)《工业X射线探伤放射卫生防护标准》GBZ117-2006。本标准规定了工业X射线探伤装置、探伤作业场所及放射工作人员与公众的放射卫生防护要求和监测方法。-5-本标准适用于500kV以下的工业X射线探伤装置(以下简称X射线装置)的生产和使用。4.1X射线专用探伤室探伤4.1.1探伤室的设置必须充分考虑周围的放射安全,探伤室应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