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工程项目责任成本管理督察办法》的通知公司各单位:为推动工程项目责任成本管理工作规范有序开展,强化过程成本控制,全面落实公司责任成本管理各项规章制度,确保责任成本管理目标实现,公司制订了《工程项目责任成本管理督察办法》,现予以公布
二○○七年六月六日1工程项目责任成本管理督察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推动公司工程项目责任成本管理工作规范有序开展,强化过程成本控制,全面落实公司责任成本管理各项规章制度,确保责任成本管理目标实现,促进工程项目提高经济效益,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督察的主要依据是公司工程项目责任成本管理的各项制度和相关的项目管理规定
督察工作遵循客观公正、真实准确、服务项目、对公司负责的原则
第二章督察机构及职责第三条实行工程项目责任成本管理督察制度
公司设立由专兼职人员相结合组成的督察组,对项目开展责任成本管理的情况进行督察
第四条督察工作由责任成本管理分管责任人主持,预算合同部牵头,工程管理、物资设备、财务会计、人力资源、审计、监察等部门参与配合
日常管理工作由预算合同部负责
第五条公司督察职责:1
依据本办法制定本单位责任成本督察制度并组织实施;2
督察并指导所属项目开展责任成本管理工作;3
参与公司督察组对本单位项目的督察工作;4
及时处理督察组在督察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落实整改措施,跟踪整改结果;5
根据本办法和本单位有关规定,对被督察项目实施考评和奖惩;26
及时向股份公司成本管理部门报告开展责任成本督察工作的情况和具体项目的督察结果
第六条公司督察组必须对被督察项目的督察结果负责
第三章督察实施第七条公司督察范围为所属全部工程项目
第八条亏损项目每半年进行一次督察,其它项目原则上每半年进行一次,但至少每年进行一次
督察工作可与项目绩效考核或过程审计同时进行
第九条督察的主要内容包括责任成本管理制度建设和落实、过程控制、核算与分析、绩效考核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