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页共7页编号:时间:2021年x月x日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页码:第1页共7页调解优先原则在立案审判执行各个环节中的应用调解优先原则是近年全国政法系统为更加有效地促进经济发展、建设和谐社会,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而提出的一项全面加强调解工作的司法政策
就审判领域而言,调解优先原则具体是指审判机关通过综合运用多种调解方式、方法,将调解贯彻于诉讼活动的全部过程,衔接于涉及审判的各个环节,最大限度地化解矛盾,促成当事人自愿达成解决纠纷协议的工作原则总称
审判实践中调解优先原则的确立,标志着人民法院调解工作在新的历史时期的变化和发展,反映了各级审判机关在实践中更加着重通过综合运用调解的手段化解各类社会纠纷和矛盾,更加注重从社会公共利益和人民群众长远利益出发,充分发挥司法的能动作用,把案结事了、息诉服判作为衡量审判质量和效果的标准,更加注重诉讼环节与社会管理环节的衔接,加强和完善相关制度建设,积极探索通过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的优势有效地解决现实社会中的突出问题
我国当前正处于社会转型期,各种矛盾和纠纷涌向法院,新类型案件层出不穷
在此形势下,法院要以“为群众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根本出发点,从夯实立案、审判工作基础入手,在深入细致地调查研究基础上,不断探索创新,确保受理的每一个案件都能立得进来、审得下去、判得明白、执行得好,极大地提高了案件的立案、审判、执行质量,立案、审判、执行工作全面良性发展,也从源头上预防了涉诉信访案件的发生
一、调解优先原则的形成审判实践中的调解优先原则实际上包含着“调解优先”和“调判结合”两个方面的内容,其含义一是在案件的审理过程中,应优先考虑用调解的方式,切实化解当事人之间的诉讼纠纷,二是诉讼的结果无论是调解还是判决,都要以定纷止争、案结事了为标准,最大限度地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调解优先原则的形成具有深刻的社会和历史背景,它是中华民族法文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