模块化网络组织的契约性质与产权治理曹虹剑1,张慧2,(1湖南师范大学商学院,湖南长沙410081;2长沙大学旅游管理系,湖南长沙410003)作者简介:曹虹剑(1975-),男,湖南桃江人,经济学博士,湖南师范大学商学院教师;主要从事产业经济研究,在《中国工业经济》、《经济学动态》、《科学学研究》、《自然辩证法研究》、《改革》等刊物发表论文20余篇。张慧(1976-),女,浙江奉化人,长沙大学旅游管理系讲师,研究方向为企业管理,美国俄亥俄州劳伦学院访问学者。通信地址:长沙市麓山路湖南师范大学商学院曹虹剑收邮政编码:410081电话:曹虹剑:18907316398;13574818175;0731-88871684电子邮箱:曹虹剑:hotexpress@163.com第1页共12页编号:时间:2021年x月x日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页码:第1页共12页模块化网络组织的契约性质与产权治理①曹虹剑1张慧2(1湖南师范大学商学院长沙,410081;2长沙大学旅游管理系长沙410003)[摘要]模块化网络组织本质上是一个中间产品契约联结而成的柔性契约网络。模块化契约网络通过中间产品契约的不同排列组合,提高产业和企业资源的利用效率。模块化网络组织的契约治理不同于工业经济时代的科层组织。模块化网络组织产权治理的核心是合作剩余的分配问题。在模块化产业组织中私人物品或俱乐部性质标准的所有者能获得高额利润。[关键词]模块化网络组织;契约;产权;合作剩余[中图分类号][文献标识码][文章编号]一、引言在工业经济时代漫长的发展过程中,纵向一体化始终是主导的产业组织形式。纵向一体化虽可在一定程度上解决威廉姆森所谓的“敲竹竿”与“锁定”等问题,但同时也带来了占用资源多、信息流动慢与失真、缺少灵活性等问题。在知识经济与后危机时代,各国产业发展需要一种节约交易费用、资源占用、低碳化的产业组织形式。在这样的背景下,模块化网络组织成为了理想的产业组织形式。模块化网络组织是指在产品系统模块化分解基础上,将中间产品环节分配于不同企业生产,然后再集成整个过程所形成的企业间网络组织。模块化网络组织与科斯、威廉姆森或张五常意义上的企业有明显不同:模块化网络组织不是要素契约对产品契约的替代,而是中间产品契约对要素契约的替代,其本质上是一个中间产品件工契约网络;因为有统一的系统规则,所以对交易者贡献准确定价不是难题,因而偷懒和卸责等问题并不是模块化网络组织治理关注的重点。模块化网络组织的治理是一种全新的范式,但长期以来,主流企业理论与产业组织理论范式是基于对工业经济时代纵向一体化经济组织的分析。主流企业理论研究的中心问题是科层企业股东与经营者之间的委托代理关系;而主流产业组织理论关注重点是企业策略性行为或合谋等问题;以上两个问题并不是新经济条件下模块化网络组织治理的核心问题。模块化网络组织是信息经济条件下横向一体化的经济组织,其契约与产权治理与纵向一体化的科层组织有很大不同。在模块化网络组织中,怎样选择中间产品契约,怎样分配合作剩余才是模块化网络组织契约与产权治理的核心问题。在产业组织模块化条件下,高效的合作竞争行为(非合谋)普遍存在,产业标准竞争及其利益分配才是产业层面治理的核心问题。本文将建立起一种基于全球产品内分工的“中间产品件工契约——合作剩余分享——标准竞争与收益”的模块化网络组织契约与产权治理分析范式。二、模块化网络组织的契约性质①[基金项目]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产业集聚和布局理论研究”(09BJL059)与湖南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模块化网络组织治理机制研究”(08YBB167),以及湖南省重点学科——产业经济学经费资助。[作者简介]曹虹剑(1975-),男,湖南桃江人,经济学博士,湖南师范大学商学院教师;张慧(1976-),女,浙江奉化人,长沙大学旅游管理系讲师。第2页共12页第1页共12页T时间签约签约后签约前1FC3FC2FCT时间签约签约后签约前1MC2MC3MC编号:时间:2021年x月x日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页码:第2页共12页模块化网络组织是一个柔性的契约网络。模块化网络组织通常并不属于同一个法人,与张五常所讲的企业契约性质不同,模块化契约网络并不是要素契约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