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林学院附属小学教师奖惩制度指导思想:为了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实施,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以人为本”的管理理念,进一步完善学校内部管理制度,建立一个健康的导向和合理的激励机制,调动广大教师积极主动地投入到教学活动与改革实践中,争创人民满意的教育,加快学校发展和可持续发展,进一步提升教师、学校的知名度
教师是学校的主人,为了真正在学校教育中体现多劳多得,优劳优酬的理念,经全体老师提议,并经学校行政扩大会议审议,特制订《教师奖惩制度》
一、奖励范畴(一)师德师风:一学期来,无违反师德规定者,期末予以奖励
(二)学科质量:经期末考核或测评,达到相应标准者
(三)辅导学生在校内外各项竞赛中获奖的教师
(四)撰写论文、案例、反思及其它如课件制作,在校内外获奖者
(五)在临安市级以上报刊或局域网发表文章、通讯、简讯,积极正面宣传学校者
(六)在杭州市立项课题研究中作出贡献者
(七)安全教育工作落实,一学期未发生安全责任事故者
(八)月出勤达到相关规定的教师
(九)为学校教育发展作出重大贡献者
(十)在社会上见义勇为,被社会舆论称颂者
一、奖励内容和标准(一)师德师风:学校一切工作都要围绕“育人”这个根本任务来进行,为更好地提高教师的师德修养,真正做到为人师表、教书育人,模范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
树立以德立教、以德育人的理念,进一步提高自己的职业道德水平
严禁有损师德、有损学校声誉、有损教师形象的现象发生
学期末,如无违反师德规定,期末奖励200元
若有家长、社会群众、上级部门来电来人向学校反映有违反规范现象,并经学校调查核实,学校将依据反响大小,造成后果的轻重程度,按以下标准扣除
反响程度轻微较轻较重严重扣除标准5080120200注:轻微是指该行为造成的影响仅在班内扩散;较轻是指该行为造成的影响仅在校内扩散;较重是指该行为造成的影响在社会上传播;严重是指该行为受到了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