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1华电煤业集团有限公司采购管理办法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公司采购管理,提升采购资源配置效率,体现集约优势,控本增效,确保项目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和《中国华电集团公司采购管理办法(A版)》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公司采购管理工作必须遵照国家和集团公司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办法进行
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公司的采购行为除政府有特殊要求外,须在集团公司招标与采购网上实施
第三条公司系统各单位的采购行为分为招标和非招标采购
必须招标的范围:(一)基建项目1.工程类单项合同估算价在50万元人民币以上
2.设备、材料等货物类单项合同估算价在50万元人民币以上
3.勘察、设计、监理、信息化建设、监造、咨询等服务类单项合同估算价在50万元人民币以上
4.估算价格超过50万元人民币的电源生产运营维护单位招标
5.估算价格超过50万元人民币煤矿、电源、港口的前期项目
6.项目估算总价格超过200万元人民币的小型基建项目的设计、施工、监理的招标
37.非生产性设施的设计、施工项目
(二)生产项目1.项目金额在3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生产维检、设备和材料购置、运营、服务、咨询、监理、监造技改项目
2.项目金额在3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外委加工及设备维护修理
3.预算费用超过100万元人民币的单项工程、设备和系统(如汽轮机通流部分改造、电除尘器改造、分散控制系统改造、脱硫装置、气力除灰渣、中水处理系统、成套设备)的技术改造项目(含设备、材料)
4.设备、材料及油品等货物的采购合同估算价在3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的项目
5.采掘接续矿务工程、工作面搬家倒面安装工程及总价超过30万元以上的煤炭外运等服务项目
6.估算价格在3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科技、环保项目等
7.其他估算价格在3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项目
(三)其他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