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页共16页编号:时间:2021年x月x日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页码:第1页共16页郑州商品交易所菜籽油标准仓单管理办法(2007年6月1日郑州商品交易所第五届理事会审议通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障郑州商品交易所(以下简称交易所)菜籽油期货交割业务的正常进行,规范菜籽油标准仓单(以下简称标准仓单)的管理,根据《郑州商品交易所交易规则》,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标准仓单的注册、流通和注销等业务,按本办法执行
第三条交易所、会员、客户、菜籽油指定交割仓库(以下简称交割仓库)及交易所指定质检机构(以下简称质检机构)办理与标准仓单有关的各项业务应当遵守本办法
第二章标准仓单第四条标准仓单是交割仓库完成入库商品验收、确认检验结果符合《郑州商品交易所菜籽油交割细则》有关规定的质量标准并签发《货物存储证明(保证)书》后,经交易所注册可以在交易所流通的实物所有权凭证
第五条交易所通过计算机系统办理标准仓单的注册登记、交割、转让、交易、充抵保证金和注销等业务
标准仓单的表现第2页共16页第1页共16页编号:时间:2021年x月x日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页码:第2页共16页形式为《标准仓单持有凭证》
第六条《标准仓单持有凭证》是在交易所办理标准仓单交割、交易、转让、充抵保证金、注销的凭证,受法律保护
第七条《标准仓单持有凭证》的内容包括:会员号、会员名称、客户编码、产品名称、等级、标准仓单数量、冻结数量、充抵保证金数量等
第八条标准仓单数量因交割、交易、转让、充抵保证金、注销等业务发生变化时,交易所收回原《标准仓单持有凭证》,开具新的《标准仓单持有凭证》
第九条会员持有的《标准仓单持有凭证》应当由专人保管,不得涂改、伪造
第十条标准仓单可进行交割、交易、转让、充抵保证金和注销等
第十一条标准仓单充抵保证金按《郑州商品交易所结算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章标准仓单注册第十二条标准仓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