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政办考核指导意见为深入贯彻机关建设的有关要求,推进街道机关规范化建设,促进机关各部门提高行政效能和公共服务质量,结合我街道20XX年中心工作,现就街道机关各部门20XX年考核工作提出如下意见:一、考核范围街道机关各部门二、考核内容20XX年街道机关各部门考核目标包括日常工作目标完成情况、部门规范化建设情况、工作综合评议及创新目标
三、赋分计分办法1、部门考核基本分为200分
其中,部门日常工作目标完成情况基本分为70分,部门规范化建设情况基本分为30分,工作综合评议基本分为100分
2、部门考核创新分包括20XX年全区年终考核成绩和部门所获荣誉奖励两部分
四、考核办法1、由责任考核部门采取定期检查和随机抽查的方式,对各部门及机关工作人员日常工作目标完成情况、规范化建设情况进行考核
2、工作综合评议半年组织一次部门工作综合评议,由街道党工委、办事处、人大工作处领导成员、企业服务中心班子成员,机关各部门负责人,驻流亭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社区书记、主任,全体机关干部对各部门工作进行综合评议
年终安排一次部门述职评议工作会议,由部门负责人进行述职,街道党工委、办事处、人大工作处领导成员及企业服务中心班子成员、机关各部门负责人及全体机关干部现场进行评议打分
年终将两次评议成绩加权折合后确定该项得分
3、创新目标年终各部门将获得的表彰奖励荣誉称号、经验推广、现场会召开、全区年终考核成绩等有效证明材料报督查室,由督查第1页共2页室核实后,按照考核标准进行计分
五、考核结果使用1、根据各部门考核得分情况,由机关党总支按照30%的比例由高到低提出优秀部门名单,经街道党工委研究后确定
2、优秀部门先进工作者名额为本部门人数的30%,其他部门为本部门人数的20%
由领导成员直接分管的部门不参与优秀部门的评选,先进工作者名额数按照本部门人数的30%确定
3、各部门先进工作者由街道组织科根据规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