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页共12页编号:时间:2021年x月x日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页码:第1页共12页机械制造厂作业指导书HZ\WI7.5-14-2002热处理通用技术规程文件提出部门:编写:审核:批准:2002年6月5日发布2002年6月5日实施修订状态A/0第2页共12页第1页共12页编号:时间:2021年x月x日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页码:第2页共12页1.目的和范围本指导书规定了本厂热处理通用技术规程实施的职责,方法与步骤。本指导书适用于本厂机械零件常规热处理的作业控制。2.职责2.1精铸分厂负责技术规程的实施和检查。2.2技术科负责规程的监控。3.方法和步骤3.1一般要求:3.1.1所有零件的热处理均应根据经规定程序批准的图纸和文件进行。3.1.2所有经过热处理的零件,均应符合图纸或工艺技术文件上要求,其机械性能应符合相应的材料处理规范。3.1.3每批热处理的零件均须符合相应的国家,机械工业部或冶金部的材料标准,当材料代用时,须填写《材料代用申请单》并根据审批意见实施。3.1.4加热炉有效加热区内的温度偏差不得超过表1规定的范围。表1━━━━━━━━━━┳━━━━━━━━━━━━━━━电加热炉(℃)┃其他加热炉(℃)━━━━━━━━━━╋━━━━━━━━━━━━━━━±15┃±25━━━━━━━━━━┻━━━━━━━━━━━━━━━3.1.5淬火冷却剂的配比及使用温度范围应符合表2规定。表2━━━━━━━┳━━━━━━━━┳━━━━━━━━━━━淬火冷却设备┃配比┃冷却剂的使用温度━━━━┳━━╋━━━━━━━━╋━━━━━━━━━━━┃清水┃自来水┃10~30℃水槽┣━━╋━━━━━━━━╋━━━━━━━━━━━┃盐水┃12%盐┃20~50℃━━━━┻━━╋━━━━━━━━╋━━━━━━━━━━━油槽┃10号20号机油各半┃20~80℃━━━━━━━┻━━━━━━━━┻━━━━━━━━━━━应注意和保持冷却剂的纯净,有足够的循环冷却装置,以保持淬火介质处于适当的温度,满足温控要求。3.1.6温度测量系统装置应完善可靠,在预定温度的指示刻度范围内,温度测定装置在经校正的仪器上的温度读数总误差,不得超过表3的规定。表3━━━━━━━┳━━━━━━━┳━━━━━━━━━━预定温度t┃≤400℃┃>400℃━━━━━━━╋━━━━━━━╋━━━━━━━━━━温度指示总误差┃±4┃±t/100━━━━━━━┻━━━━━━━┻━━━━━━━━━━3.1.7工作现埸环境应整洁,工件堆放整齐,平稳有序,有标记,保持道路畅通,有良好的作业操作空间。3.2技术要求:第3页共12页第2页共12页编号:时间:2021年x月x日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页码:第3页共12页3.2.1需进行热处理的零件在处理前应达到下列要求:3.2.1.1表层不应有肉眼可见的裂纹,或影响热处理的夹杂,折叠等缺陷,如发现,应报告有关人员予以处理。3.2.1.2零件调质前应留放一定的加工余量和过渡圆角,对变形或氧化脱碳有严格要求的零件,淬火前也应酌情留放加工余量。3.2.1.3渗碳件表面粗糙度应在∨以上,不需渗碳的部位应作防渗工艺处理,渗碳件的锻坯粗加工前须经过正火处理。3.2.1.4氮化件应预先经过退火(或正火)加调质处理,氮化面绝对不允许有脱碳,并不得有油污锈蚀,飞边,毛剌等,其表面粗糙度应在∨以上。3.2.1.5凡需作表面淬火处理的零件,其表面粗糙度应在∨以上,并不得有飞边,毛剌,气孔或较深的刀痕等缺陷。3.2.2对热处理零件变形和开裂的控制:3.2.2.1当热处理为中间工序时,零件的最大变形量不得超过其单边加工余量的三分之二,对变形超过最大许允量的零件应予以校正。3.2.2.2当热处理为最后一道工序时,零件的最大变形量不得超过图纸规定的形位公差范围。3.2.2.3零件校正时采用的方法和温度应充分考虑零件内部组织结构的变化,工作面的氧化脱碳以及开裂等因素,并注意避免在蓝脆温度校正,校正后,应及时进行除应力处理。3.2.2.4热处理后,零件上不允许有裂纹。3.2.3对热处理零件氧化脱碳的控制:3.2.3.1热处理后须机械加工的零件,其脱碳层深度不得超过单面加工余量的三分之二。3.2.3.2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