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热电有限公司安全工作规程电气部分2003年3月第1页共72页编号:时间:2021年x月x日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页码:第1页共72页第一章总则第1条依据《安规》、《顶峰公司安全手册》以及其它电力安全生产的相关规章制度,并结合新源公司电力生产的特点,制定本规程
第2条本规程的制定是为了保证第3条新源公司员工有一个安全、健康的工作环境,保证电气设备和人员的生命安全,本规程的使用是符合电力工业的一贯方针即“安全第一”的方针,安全是生产的必要条件,安全是取得最大经济效益的根本保证
各部门的领导和电气工作人员,必须严格执行本规程
第4条安全生产,人人有责
各级领导必须以身作则,要充分发动员工;要发挥安全监察机构的作用,严格监督本规程的贯彻执行
第5条本规程适用于运用中的发、变、送、配电和用户电气设备上工作的一切人员(包括基建安装人员)
所谓运用中的电气设备,系指全部带有电压或一部分带有电压及一经操作即带有电压的电气设备
第6条电气设备分为高压和低压两种:高压:设备对地电压在250V以上者;低压:设备对地电压在250V及以下者;第7条电气工作人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一、经医师鉴定,无妨碍工作的病症(体格检查约两年一次)
二、具备必要的电气知识,且按其职务和工作性质,熟悉《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发电厂和变电所电气部分、电力线路部分、热力和机械部分)的有关部分和本《规程》,并经考试合格
三、学会紧急救护法(见附录七),特别要学会触电急救
第8条电气工作人员对《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和本规程应每年考试一次
因故间断电气工作连续三个月以上者,必须重新温习本规程,并经考试合格,方能恢复工作
参加带电作业人员,应经专门培训,并经考试合格、领导批准后,方能参加工作
新参加电气工作的人员、实习人员和临时参加劳动的人员(干部、临时工等),必须经过安全知识教育后,方可下现场随同参加指定的工作,但不得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