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管理工作实施办法为贯彻落实《全民健身条例》、《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许可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我省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经营管理,积极推动我省全民健身事业和体育产业健康发展,现结合我省实际,制定如下实施办法:一、统一认识,明确范围、主体、工作职责及管理部门(一)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的范围高危险性体育项目是指国家公布的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目录中的项目
第一批高危险性体育项目包括游泳、滑雪(高山滑雪、自由式滑雪、单板滑雪)、潜水和攀岩
其中“游泳”特指在游泳池、游泳馆等人工场所进行的游泳活动,不包括公开水域游泳
(二)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的主体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的主体,是指从事国家公布的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经营的所有类型的主体,既包括以营利为目的的企业、个体工商户,也包括有经营行为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等
只要是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活动的市场主体,不论是否以营利为目的,都应当依法向当地体育主管部门申请许可
(三)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管理工作职责和部门1.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管理工作职责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管理工作是体育主管部门的法定职责
其具体内容包括行政许可,日常监督检查,行政处罚
2.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管理部门⑴全省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工作指导、监督由省体育局负责
⑵各市(州)、县(区、市)体育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的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行政许可和市场监督管理工作
⑶各市(州)、县(区、市)体育主管部门要积极主动与当地人民政府相关职能部门沟通联系,请当地人民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协同做好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行政许可和市场监督管理工作
二、规范管理,明确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行政许可申请与审批(一)申请条件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应当具备下列条件:1.相关体育设施、设备、器材符合国家标准
2.具有达到规定数量并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的社会体育指导人员和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