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统计工作规划意见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中央、驻永单位,各企事业单位:劳动统计是社会经济统计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各级政府制定劳动就业政策,促进和改善收入分配的公平与合理,提高全民收入水平的重要决策依据
做好劳动统计工作对于了解民生、促进社会和谐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当前,我区劳动统计基础工作薄弱,个别部门、单位统计法律意识不强,劳动统计报表迟、缺报现象时有发生,严重影响劳动统计数据质量
为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和《劳动统计报表制度》的相关规定,现就切实加强我区劳动统计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提高认识,加强对劳动统计工作的领导劳动统计数据是国民经济核算的主要依据
劳动统计指标是制定最低工资标准、计算各项社会保险(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以及司法裁判中进行经济补偿的重要参考依据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劳动统计工作,切实加强对劳动统计工作的领导
各单位主要领导要对劳动统计工作负总责,分管领导要具体抓,明确专人负责劳动统计工作,从事劳动统计工作的人员须持《统计上岗证》,并报区统计局备案
二、强化法律意识,严格遵守劳动统计报表制度各镇街、各部门、有关单位必须强化统计法律法规意识,认真履行《统计法》和《市统计管理条例》所规定统计法律义务与责任,按规定准确、及时、全面报送劳动统计报表
严格遵守劳动统计报表制度,必须做到:(一)不得拒保统计报表
积极认真履行统计上报义务
(二)数据指标准确可靠,不得提供不真实的劳动统计数据
(三)劳动统计数据必须与相关劳动人事记录、财务报表数据相衔一致,切实做到数出有据;(四)严格遵循《劳动统计制度》规定
报送的劳动统计报表必须具备以下要件:单位盖公章、单位负责人签名、填表人签名,并填写报出日期
对于不按统计法律法规认真履行劳第1页共3页动统计报送义务,统计部门依法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法律责任
三、明确统计任务,落实统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