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甲部–工程量计算原则I
工程量清单工程量清单应充分说明材料和操作工艺,并准确地阐明拟建进行的工程,由于其性质以致不能准确计算的工程,则应注明为暂定项目
暂定项目或工程部分应在合理范围内尽可能准确地阐明将要进行的工程
工程量计算原则本“工程量计算原则”的目的是提供统一的计算单位和标准的工程定额等
它是原则性的定义而非硬性的规定
只要工程师遵守制定的工程量计算原则和将意思向议标人表达清楚,在特殊和例外的情况下,工程师可自由决定,并采用特殊的计算方法
为了编制准确的和可行的报价所需,工程师可开列比严格遵守本规则所要求的更为详尽的数据
工程量计算方法的适用范围在此制定的工程量计算方法应适用于在施工前编制工程量清单,同样亦使用于在出施工图后对工程量重新计算,以及在竣工后计算工程量
S012/报价文件/二期桩基工程/报价文件/S012-B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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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则(续上)4
工程量计算单位(a)除在下文另有规定外,应全部采用以下的计算单位:-(i)以重量(kg)计算的项目-公斤(ii)以体积(m3)计算的项目-立方米(iii)以面积(m2)计算的项目-平方米(iv)以长度(m)计算的项目-米(v)以个数计算的项目-个(vi)以项为单位的项目-项文内所有”米”字眼均指”公米”
(b)每项工程量应计算至最接近的10毫米(即5毫米和以上作10毫米计算,不足5毫米则不算),但本项规则不适用于在项目说明内注明的任何尺寸
图纸和工程规范用于编制工程量清单的图纸应编列成表,并注明工程量清单内的项目说明所依据的任何工程规范
编制清单的单位(a)当编制清单的单位是公米、平方公米或立方公米时,工程量应以最接近的整数编入清单,不足一半的分数则不算,所有其它分数则应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