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环境保护投资项目后评价报告编制细则(试行)2008北京编制说明为规范环境保护投资项目后评价工作,指导项目后评价报告的编制,依据集团公司《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后评价管理办法》(中油计字〔2006〕735号)和股份公司《建设项目后评价管理办法》(石油计字〔2005〕218号),编制了《环境保护投资项目后评价报告编制细则(试行)》(以下简称《编制细则》)
本《编制细则》适用于集团公司及其下属企业和股份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作为投资主体的环境保护投资项目,集团公司和股份公司的控股公司(企业)、参股公司(企业)作为投资主体的环境保护项目可参照本细则执行
《编制细则》中环境保护投资项目主要包括污染防治工程、生态环境保护工程、环境风险防范工程和环境管理投资项目四类
在后评价报告实际编制过程中,可结合项目自身特点,对《编制细则》中所要求的评价范围、评价内容和评价深度作适当调整,相关批复性文件或意见作为报告附件
项目简化后评价根据本《编制细则》所附简化后评价表格,以填表方式进行
目录1项目概况
1项目情况简述
2项目决策要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