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页共68页编号:时间:2021年x月x日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页码:第1页共68页甘肃省水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参照执行标准目录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二、《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三、《甘肃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办法》四、《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管理办法》五、《黄河水量调度条例》六、《水行政许可实施办法》七、《水文水资源调查评价资质和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资质管理办法(试行)》八、《甘肃省水资源费征收管理办法》九、《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十、《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实施条例》十一、《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报审批管理规定》十二、《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管理办法》十三、《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十四、《甘肃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办法》十五、《中华人民共和国抗旱条例》十六、《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十七、《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文条例》十八、《甘肃省石羊河流域水资源管理条例》第2页共68页第1页共68页编号:时间:2021年x月x日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页码:第2页共68页甘肃省水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参照执行标准(征求意见稿)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2002年8月29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第六十五条在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妨碍行洪的建筑物、构筑物,或者从事影响河势稳定、危害河岸堤防安全和其他妨碍河道行洪的活动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流域管理机构依据职权,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拆除违法建筑物、构筑物,恢复原状;逾期不拆除、不恢复原状的,强行拆除,所需费用由违法单位或者个人负担,并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未经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流域管理机构同意,擅自修建水工程,或者建设桥梁、码头和其他拦河、跨河、临河建筑物、构筑物,铺设跨河管道、电缆,且防洪法未作规定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