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页共8页编号:时间:2021年x月x日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页码:第1页共8页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财务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公司的财务管理工作,规范公司财务行为,防范公司财务风险,维护股东、债权人、公司的合法权益,根据《公司法》、《会计法》、《金融企业财务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公司”的范围包括公司总部、各营业部以及公司控股子公司(以下简称子公司)
第三条本制度是公司财务工作的基本制度,在公司范围内统一执行
公司财务管理部门应根据本制度及国家相关法规、财务规则的规定及公司的实际情况建立和完善各项财务工作制度
第四条公司应切实做好财务管理各项基础工作,建立健全财务核算体系,如实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第五条公司应建立规范有效的净资本补充机制,保证公司的净资本等风险控制指标满足监管要求
第二章财务管理体制第六条公司的财务管理实行统一核算、统一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在公司按照本制度规定对公司范围内财务工作统一管理、统一指导的基础上,财务管理体系中各层级、各岗位按照相应的职第2页共8页第1页共8页编号:时间:2021年x月x日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页码:第2页共8页责和权限履行财务管理职责,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七条公司章程规定应由股东大会或董事会决定的重大财务事项,分别由股东大会或董事会审议批准
第八条各子公司股东会、董事会关于财务管理的职责权限由其章程规定,但必须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
各子公司发生财务事项如涉及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权限的,除需按其所在单位的规定履行签批程序外,必须按规定程序报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审议表决后方可通过
第九条除营业部、子公司外,公司各部门不配备财务人员,其相关财务事项由公司财务总部指派专人负责;各营业部财务人员、子公司财务负责人由公司财务总部委派,业务上接受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