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页共13页编号:时间:2021年x月x日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页码:第1页共13页镇安县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公益性岗位的开发和管理,积极安置就业困难人员就业,更好地服务社会公益事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以及《国务院关于做好当前经济形势下就业工作的通知》(国发〔2009〕4号)精神和省市有关要求,结合本县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公益性岗位的开发与管理工作,由县人事和劳动社会保障局负责,县就业管理局具体承办日常事务,县财政局提供资金保障。第二章公益性岗位分类及安置对象第三条本办法所指公益性岗位是指由各级政府投资、政府扶持或社会筹资,以实现公共利益和安置就业困难人员为主要目的的非营利性公共管理和提供公益性服务的岗位。具体范围包括:(一)社会性公益岗位。具体包括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协管员,城市管理协管员,社区治安联防协管员等岗位。(二)社区性公益岗位。具体包括城区市政保洁员及乡镇(街道)、社区的保绿、保安等岗位。(三)单位性公益岗位。机关事业单位的后勤保障及公共服务岗位,主要指门卫兼收发、汽车驾驶、炊事员、学校食宿管理等需要招用编外人员的机关后勤公益性岗位。(四)其它由政府出资开发、报经劳动保障部门批准的、适合安置就业援助对象的岗位。第2页共13页第1页共13页编号:时间:2021年x月x日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页码:第2页共13页第四条公益性安置对象是户籍在本县、有就业愿望和岗位所需劳动能力,进行了失业登记,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一)持《再就业优惠证》的大龄失业人员(女性年满38周岁,男性年满48周岁);(二)连续失业一年以上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的人员;(三)零就业家庭人员、抚养未成年子女的单亲家庭成员;(四)持《残疾证》的残疾人员;(五)进行失业登记半年以上未就业的高校困难毕业生、未就业的城镇复退军人以及其它就业困难人员;(六)生活困难的失地农民、零转移农户中的劳动力。在同等条件下,具备前款第(一)项条件的人员优先录用。第三章公益性岗位开发第五条公益性岗位按照因事、因地及工作量的大小合理设置。(一)机关事业单位保洁员:按照本单位办公场所面积大小合理设置,其中办公场所面积在1000-2000平方米的设1名,2000平方米以上的设2名。(二)机关事业单位门卫(保安):机关事业单位有独立办公场所的设1名,无独立办公场所的不予设置。(三)机关事业单位驾驶员:机关事业单位有公务车辆编制,且购车手续齐全,但无驾驶员编制的设1名。(四)其他公共服务岗位按照每天工作8小时、每周五天工作时间第3页共13页第2页共13页编号:时间:2021年x月x日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页码:第3页共13页的工作量合理设置。第六条公益性岗位开发实行申报制度,确有用工需求的用人单位,于每年2月底以前提出设立公益性岗位的申请,提交申报文件(内容包括申报事由、拟设岗位、工作内容、工作地点、工作时间、聘用人数聘用条件、工资福利待遇等)并填写《镇安县公益性岗位开发申报表》,报经县人事和劳动社会保障局审核认定后,根据岗位需求、就业困难人员实际情况、就业资金承受能力和上级劳动保障部门的要求,确定下达公益性岗位开发计划。第七条县就业管理局与用人单位根据下达的公益性岗位开发计划联合发布公开招录就业困难人员通告,并组织报名、资格审查、考试考核、择优录用。同时,在县人力资源市场及县人事和劳动社会保障局网站等新闻媒体上公布。第八条公益性岗位安置就业困难人员每年4月和10月各招录一次。实行总量控制、动态管理,做到逐月考评、一年一核、一年一聘,上岗人员援助期限为三年,对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人员可延长至退休年龄。其劳动合同一年一签,期满后自然终止。合同期满后,经用人单位和被聘用人员双方协商一致,可以续签劳动合同。其劳动合同不适用劳动合同法有关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规定以及支付经济补偿的规定。第四章公益性岗位申请与录用第九条公益性岗位人员安置的条件和程序坚持公开透明、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遵守下列程序:第4页共13页第3页共13页编号:时间: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