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电力公司企业规章制度Z/GDW26-00-05-03-002-2013陕西省电力公司应急预案管理办法2013-01签发2013–01实施陕西省电力公司发布Z/GDW26陕西省电力公司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陕西省电力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应急预案管理工作,提高公司应急预案体系建设水平,增强应急预案的科学性、针对性、实效性和可操作性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主要依据以下法律法规及相关文件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一)《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三)《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四)《电力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条例》(五)《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六)《电力企业应急预案管理办法》(七)《国家电网公司应急工作管理规定》;1(八)《国家电网公司应急预案编制规范》;(九)《国家电网公司应急预案评审管理办法(试行)》(十)《国家电网公司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十一)《陕西省电力公司应急工作管理规定》第三条公司应急预案管理工作遵循“统一标准、分类管理、分级负责、条块结合、协调衔接”的原则,对涉及公司机密的应急预案,应严格按照有关保密规定进行管理。第四条公司安监部是公司应急预案体系管理和监督的责任部门,负责公司系统应急预案的综合协调管理;本部各职能部门是相关应急预案管理和实施的责任部门。各单位应急管理归口部门是本单位应急预案体系管理和监督的责任部门,各职能部门是相关应急预案管理与实施的责任部门。2第五条本办法对应急预案的编制、评审、发布、备案、培训、演练、实施、修订、奖励和处罚等方面总体要求进行了规范。适用于公司本部各部门、直属各单位的应急预案管理工作。第六条各单位应按照本办法的规定,建立健全应急预案管理制度,明确应急预案管理职责分工,完善应急预案体系,落实应急预案的编制、评审、发布、备案、培训、演练、实施和修订等工作要求,保障应急预案“实际实用、实效”。第二章预案体系第七条公司本部和直属各单位应按照“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上下对应、内外衔接”的要求建立应急预案体系,针对各类突发事件,编制相应的应急预案,制订响应工作流程,明确工作职责和处置措施。第八条公司应急预案体系由总体应急预案、专项3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构成。总体应急预案是公司突发事件组织管理、指挥协调、应急处置工作的指导原则和程序规范,是应对各类突发事件的综合性文件。专项应急预案是针对具体的突发事件、危险源和应急保障制定的计划或方案。现场处置方案是针对特定的场所、设备设施和岗位,在详细分析现场风险和危险源的基础上,针对典型的突发事件,制定的处置措施和主要流程。第九条专项应急预案、现场处置方案由自然灾害类、事故灾难类、公共卫生事件类、社会安全事件类预案(方案)组成。第十条公司本部设总体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根据需要设现场处置方案。直属各单位结合实际,分市、县两级设置总体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4第三章预案编制第十一条总体应急预案由应急管理归口部门组织编制;专项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由相应职能部门组织编制。第十二条应急预案的编制应依据有关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并遵循公司的应急预案编制规范和格式要求,要素齐全。应急预案的内容应突出“实际、实用、实效”的原则既要避免出现与现有生产管理规定、规程重复或矛盾,又要避免以应急预案替代规定、规程的现象。第十三条在应急预案编制前,应成立应急预案编制工作组,明确编制任务、职责分工,制定编制工作计划,广泛收集编制应急预案所需的各种资料,充分分析本单位的各种风险因素,客观评估本单位的应急能力、应急资源等应急工作现状,分析评估结果应作为应急预案的编制依5据。第十四条直属各单位应结合本单位实际组织编制本单位总体应急预案,作为应对各类突发事件的综合性文件从总体上阐述应对突发事件的方针、政策、应急组织机构及相关应急职责、应急行动、处置措施、应急保障等基本要求和程序。第十五条本部各部门、直属各单位应针对可能发生的各类突发事件及特定的场所、设备设施和岗位,组织编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