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项目文件**项目A1、A2标发[2009]1号**工程项目考核办法为提高**工程项目管理水平,确保实现工程建设的总体质量、进度目标,充分调动项目部各路基、桥涵施工队的积极性,强化规范管理,高效优质施工,加快工程进度,确保完成项目经理部下达的阶段目标任务,贯彻优质优价的原则,根据指挥部、总监办有关精神要求和总公司等有关规定,结合**工程项目具体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工程建设项目,考核对象为项目主体工程(路基、桥涵)的施工单位
二、考核依据(1)合同文件;(2)交通部规范《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JTGF80/1-2004);(3)项目经理部下达的各阶段施工指导意见,有关工程技术、质量和管理性文件及规定;(4)项目经理部下达的各阶段施工计划及任务目标
三、考核机构由项目经理部组成考核小组进行考核
由项目经理任组长,项目总工、项目副经理任副组长,各施工队项目部管理员及工程计划部、工程质检部、中心试验室、测量组、安全部、机料部负责人组成
四、考核内容及评分细则主要对工程质量、工程管理、工程进度(阶段目标)三个方面进行评定,满分100分
其中工程质量40分,工程管理20分,工程进度40分
以项目经理部划分的各阶段目标施工阶段为一个考核期(一般为一个季度),工程质量、工程管理每月考核一次,以考核期内的平均得分为该项得分
评分按附表评定
五、考核奖的确定考核工作按月进行,项目经理部根据劳动竞赛的开展和阶段性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的需要适时确定考核等次,兑付考核奖
考核结果分优、良、中、差四个等次,按工程质量、阶段目标、综合得分三指标控制,差等级按单指标控制
具体等级划1分及确定条件如下:等级确定条件优工程质量评分≥38分,阶段目标完成100%,总评分≥95分良工程质量评分≥34分,阶段目标完成90%,总评分≥85分中工程质量评分≥30分,阶段目标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