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上市基本要求2010年12月15日目录一、基本上市要求1二、香港上市主要注意事项7三、中介机构11四、上市时间表参考12五、行业/板块考虑13六、初步问题清单142010年12月15日1一、基本上市要求(I)财务要求:香港主板香港创业板A股主板新申请人须具备不少于3个财政年度的营业记录,并须符合下列三项财务准则其中一项:创业板申请人须具备不少于2个财政年度的营业记录,包括:i
日常经营业务有现金流入,于上市文件刊发之前两个财政年度合计至少达2,000万港元ii
上市时市值至少达1亿港元申请人须符合下列条件:i
申请人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累计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或者最近三个会计年度营业收入累计超过人民币3亿元;ii
申请人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净利润为正数且累计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净利润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较低者为计算依据;1
市值/收入测试3
市值/收入/现金流量测试股东应占盈利过去三个财政年度至少5,000万港元(最近一年盈利至少2,000万盈利,及前两年累计盈利至少3,000万港元)--市值上市时至少达2亿港元上市时至少达40亿港元上市时至少达20亿港元收入-最近一个经审计财政年度至少5亿港元最近一个经审计财政年度至少5亿港元现金流量--前3个财政年度来自营运业务的现金流入合计至少1亿港元2010年12月15日1一、基本上市要求iii
申请人最近一期末无形资产占净资产的比例不超过20%
H股申请人,还应符合下列由中国证监会规定的条件:-净资产不少于人民币4亿元:-过去一年的税后盈利不少于人民币6,000万元;及-按合理预期市盈率计算,筹资额不少于5,000万美元
(II)营业纪录及管理层:香港主板香港创业板A股新申请人须在大致相若的拥有权及管理层管理下具备至少3个财政年度的营业纪录
这实际指该公司:0
在至少前3个财政年度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