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CET)考务工作手册考点用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印制11月前言为以便CET考试工作人员及有关部门全面理解该项考试的规章制度、操作程序及实行措施,保证考试可以安全、顺利实行,我们参照教育部考试中心编制的《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CET)考务管理工作手册》,针对CET考试实行而印制了山东省《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CET)考务工作手册》。监考及考试工作人员肩负着为国家选才的重任,监考及考试工作人员对维护国家考试的考风考纪,维护国家教育考试的严厉、公正、公平起着极其重要的作用。为规范管理、特制定本工作手册。监考及考试工作人员务必认真学习,严格执行本工作手册中的各项规程及规定。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二○一六年十一月目录考试实行(1)第一节考点设置(1)第二节考试工作人员的聘任、培训与考核(2)第三节考试前的准备工作(2)第四节考试材料领取(3)第五节CET值班和汇报制度(4)第六节考试过程注意事项及有关问题的处理(5)第七节残疾考生参照有关工作(6)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措施(12)考生须知(21)监考员守则(24)监考工作注意事项(27)CET4、CET6试卷构造(30)CET操作规程(31)CET考务工作要点(35)考试实施第一节考点设置一、考点应具有的条件:1.成立考试领导小组,组织、安排本考点该项考试的详细实行。其中包括主考一人,副主考二人。考点主考应由考点所在学校分管教学的副校长担任;副主考两名,分别由校教务处和外语系(部、教研室)负责人担任。考点主考和副主考由省级教育考试机构聘任。2.可以提供符合条件的考务办公室和考场。3.可以提供符合听力考试规定的放音设备。4.成立安全保卫、医疗等工作小组,保证考试的顺利进行。5.执行有关规定,按照有关规定组织考试。6.考前要对考试工作人员进行培训和考核。7.考试期间,至少有一部考试专用长途电话,并在考前将电话号码报省级教育考试机构。8.考试期间,要可以与有关管理部门保持网络畅通。9.制定应对本考点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10.(含)后来申请考点的高校在满足上述条件的同步还应符合《国家教育考试原则化考点规范》规定。二、考场应具有的条件:1.安全、安静、通风、采光条件好。2.满足听力考试的环境规定。3.在一种大教室内安排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考场时,考场与考场之间必须有明显的界线,每个考场必须有各自的监考员。4.其他规定同《国家教育考试原则化考点规范》。第二节考试工作人员的聘任、培训与考核一、考试工作人员的聘任:1.考试工作人员包括考场监考员、流动监考员、磁带播放员以及考点的医疗、安全保卫人员等。2.考试工作人员由考点考试领导小组按照省级教育考试机构的规定安排、组织评聘。3.每个考场必须至少配置2名监考员;考场所在的楼层或一定数量的考场应设置对应的流动监考员。4.采用集中播放听力磁带方式时,应配置两名播放员,其中一名应为外语教师。二、考试工作人员的培训:省级教育考试机构负责本省内所有考试工作人员的培训工作。省级教育考试机构应对考点主考和副主考进行培训,并检查、监督考点主考对本考点的CET考试工作人员的培训工作。市级教育考试机构应对本市考点的主考及副主考进行考务培训。各考点要对本考点的所有监考及考试工作人员进行培训。培训工作要在考试日前3天内完毕。第三节考试前的准备工作一、考点、考场的布置由各考点按规定在考试日前1天完毕。(一)考点布置规定:1.考点内应划出考试区域,并设置明显的警戒线。无关人员在考试期间不得入内;2.在考点的入口处应悬挂(或张贴)写有考试名称的横幅;张贴有考场分布图、考生守则等;3.考点内应设有明显的考场路线指示牌。(二)考场的布置规定:1.考场必须整洁。考场内除该考试必备的物品、文字外,不得留有其他任何与考试有关的物品和字迹;2.每个考场的考生人数为30人。每两个考生座位间的间距在80厘米以上。课桌的桌斗应背向考生;3.电源及放音设备可以正常工作;4.在考场门上张贴考场号,在课桌上标示座位号。5.为监考员准备必须的文具,如铅笔(2B)、橡皮等;为考生准备某些备用黑色签字笔、铅笔(2B);整顿好考务办公室,以以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