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三资清理和监代工作办法为进一步规范农村集体“三资”(资金、资产、资源)管理,深入推进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从源头上预防农村腐败现象的发生,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建立农村集体“三资”规范化管理为目标,在全面摸清“三资”底数的基础上,依托镇财政所,以全面推行农村集体“三资”委托代理服务为重点,着力构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新机制,实现全镇农村集体“三资”监管代理全覆盖,保证农村集体“三资”存量科学使用、保值增值,为推动农村经济社会和谐发展提供坚实的基础
二、基本原则㈠坚持四权不变的原则
坚持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的所有权、使用权、审批权和收益权不变
㈡坚持简便有效的原则
在对集体资金、资产、资源清查登记和实行代理过程中,要充分考虑到农村农民的实际,选择方便群众、简便高效的办法开展工作
㈢坚持依法代理的原则
镇农村集体“三资”委托代理服务中心要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等法律法规,严格规定代理服务的职责范围,正确引导和帮助村民参与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不干预村民自治范围内的事项,不越俎代庖,不强行统揽
㈣坚持民主理财的原则
各村按规定将村级资金、资产、资源管理情况进行公开,资产、资源变动情况定期公示;村级财务支出自觉接受村民主理财小组和村务监督委员会监督、审核;资产、资源的承包租赁和工程项目建设按照有关规定实行公开招投标制度,严禁暗箱操作
三、“三资”清理的范围全镇农村集体“三资”的清理和确权以建制村为单位进行
按照国家统一口径和标准计量,村集体所有的资金、资产、资第1页共7页源具体包括:1、依法属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的自然资源
包括土地、山林、荒地、滩涂、水面等
2、依法属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的现金、存款及有价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