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划生育服务须知作者:代理部来源:时间:2011-2-1518:24:00目录1
正文办理成都市生育一孩登记须知一、政策依据(一)《成都市人事局关于印发的通知》(成人发〔1997〕50号);(二)《成都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在办理一孩生育登记中做好便民利民优质服务的通知》(成人口发〔2010〕46号)
二、办理对象及条件(一)办理对象人事档案和户口关系托管在成都市人才流动服务中心(以下简称市人才中心)的已婚女性
(二)办理条件1
与市人才中心签订的人事代理合同在有效期内;2
夫妻生育第一个子女,孕期在三个月内;3
人事档案中具有婚育证明材料(人事档案转入市人才中心时未婚的除外)
三、办理流程(一)填写表格登陆成都人才网()下载填写(2份,如夫妻双方人事档案均托管在市人才中心,则需3份,下同),并提交相应单位逐份加盖公章
(详见)(二)提交材料夫妻双方须同时到市人才中心并提交以下材料办理:1
双方有效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各1份;2
双方结婚证原件、复印件各1份;3
双方户口簿(含首页)原件,女方复印件1份,男方复印件2份,如夫妻双方人事档案均托管在市人才中心,男方复印件需3份;4
优生优育培训合格证(须参加青羊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局举办的培训后取得,详见;6
社区医院及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孕情证明(须加盖医院公章);7
(限市人才中心代理单位员工);若夫妻任何一方系再婚,还需提交下列材料:8
离婚证原件、复印件2份,及加盖民政局公章的《离婚协议书》原件、复印件2份,如系法院判决离婚的则提供《法院离婚判决书》原件、复印件2份;(离婚多次的,须提交每次离婚的离婚证、协议书、判决书)若夫妻双方不能同时到场,还需提交下列材料:9
公证处出具证明(登陆成都人才网下载)系本人亲自填写的公证书
(三)领取生育通知单提交第(二)项的所有材料至新华西路街道办事处计生办(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