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动队管理制度体育运动队训练以增强学生体质,促进其德、智、体的全面发展,使学生掌握体育的基本知识、技术、技能以及科学锻炼身体的方法,并养成良好的锻炼习惯;提高学生的心理素质,促进学生的个性发展;以提高学生的体育素质、运动能力和运动技术水平为目标。巩固和发展我校运动水平,逐步建立各年龄段运动员的训练机制。培养具有一定专业竞技水平和较好的文化基础,让运动员得到全方位的发展。为了使运动训练有计划、有步骤、高效益地进行,确保训练目标的实现,特制定本管理制度。一、教练员(1)负责运动员的选拔、现实状态的诊断及训练目标的确定,制定并实施训练计划,控制运动训练过程。(2)努力钻研业务,合理地制订训练计划,注重训练手段的创新,不断提高训练水平。经常与体校教练探讨技术发展方向等。培养运动员主动训练意识。(3)做好教练员工作记录,完善运动员档案(队员的思想、心理、文化成绩、训练和比赛成绩,以及各方面表现的记录)。主动了解关心队员的文化学习生活和家庭状况。配合班主任做好运动员思想教育、学习、管理等方面的工作。(4)落实运动员训练防护措施,做好运动员的伤病防护工作。(5)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向主管部门上报训练、比赛的计划,呈交训练比赛总结等。严格考勤制度,确保训练严密性和人员整齐。二、运动员(1)运动员必须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队员之间要团结友爱,真诚相待互相照顾,乐于助人。(2)运动员应该尊重教练,尊重队友,搞好团结,认真完成训练计划,服从教练员对训练、比赛的安排和指导。严格按照规定按时训练、比赛。凡因特殊情况,应主动向主管老师或队长说明原因。(3)运动员在训练时,必须服从队长及有关负责人的训练安排,训练必须刻苦、认真,发扬努力拼搏的体育精神,一丝不苟地完成训练任务。如果旷训累计达训练周期五分之一者或迟到累计达到训练周期的四分之一者,交由学校按有关规定处理。(4)运动员在比赛中须按照教练意图,以最佳竞技状态投入比赛,顽强拼搏努力创造优异成绩。做到尊重裁判,尊重对手,尊重观众。胜不骄、败不馁。(5)运动员要爱护公物和学校财产,对故意损坏公私财物的行为要严厉批评教育,加倍处罚,对无故意的损坏照价赔偿。(6)运动员要根据“教育法”规定,认真参加文化课学习,须努力学习科学文化、努力成为学业好、专业强的优秀运动员,为学校争光、将来为国争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