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学高级教师(小中高)资格评审量化评分参考表(来自网络,不代表官方标准)项目类型知识水平与业务进修20%1.硕士研究生毕业(双学士学位)
2.大学本科毕业(含双专科学历)
3.大学专科毕业
4.原中专或高中毕业,后取得大专结业证书或取得中学教师专业合格证书
5.中专或高中毕业
教育工作20%1.从事学生思想政治工作5年以上,关心、爱护、帮助学生取得优秀成绩
2.从事学生思想政治工作10年以上,关心、爱护、帮助学生取得优秀成绩
3.从事学生思想政治工作20年以上,关心、爱护、帮助学生取得优秀成绩
备注:虽从事学生思想政治工作满一定年限,但申报材料不能反映此项业绩的,则适当降分,最高不超过5分;不符合申报中学高级教师对教育工作基本要求的不予评分
教学工作40%1.在初中(小学)或高中年级任教,完成一定教学工作量,或平时教学及上公开课在同行和所教学生中反映一般
课堂教学评价为合格
2.胜任初中(小学)循环教学,完成规定教学工作量,平时教学及上公开课,在同行和所教学生中反映良好
课堂教学评价为合格
3.胜任高中循环教学,平时教学及上公开课,在同行和所教学生中反映良好
课堂教学评价为合格
4.胜任初中(小学)循环教学,是学科教学质量把关教师;本人参加教学竞赛、优课评比获县一、二等,市三等奖或被评为县级教坛新秀
课堂教学评价为良好
5.胜任高中循环教学,是学科质量把关教师或送初中(小学)毕业班累计3年以上,教学业绩优秀;参加教学竞赛、优课评比获市二等、省三等奖;为县级骨干教师或市教坛新秀
课堂教学评价为良好
6.送高中毕业班累计3年以上,教学业绩优秀;本人参加教学竞赛、优课评比获市一等、省二等、国家三等奖;为县级学科带头人或是南通市第二梯队培养对象
课堂教学评价为优秀
7.具备申报中学高级教师(小中高)对教学工作基本要求,本人参加教学竞赛、优课评比获省一等、国家二等及以上奖;为市骨干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