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职员服务规则□总则第一条概说本规程依据文化事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本公司)章程的规定订定,其内容适用本公司的所有职员
第二条范围本公司职员的服务,任用,待遇,工作及休息时间,出入场所,加班及值勤,考勤及请假,休假,停职,辞职及解职,教育训练,保健,奖励,惩戒等事项,除本公司章程,组织规程及其他章则另有规定的外,悉依本规程规定办理
□服务准则第三条责任与义务1
职员应遵守本公司各项规章,服从主管的指示,维护工作秩序,与同仁和睦相处,互相合作,以期达成本公司交付的任务
职员如系担任主管的,应力求增进所属员工的技能,提高其工作效能,考核其工作成效,除予适当的督导外,并应率先达成任务,不得以未直接参与其工作为由而推卸责任
第四条研究发展职员除应爱护本公司的一切设施,节省物资,及致力整理与保持良好的工作环境外,并应随时保持研究发展的精神,努力创造,以求增进工作效率及改良工作技术
如有有利业务改进的意见,应立即报告主管人员核办
第五条保守机密职员应以本公司的信誉及利益为重,不得对外泄漏业务上的机密,以及从事有害本公司声誉及业务进展的事项
第六条兼职职员不得兼任本公司以外的任何职务
如确有此种必要时,须于事先取得本公司的核准
□任用第七条任用手续1
本公司职员的任用,由总经理室核定
本公司对有志服务人员,应就其学识,品德,能力,经历及体格,加以考查(且经权衡或考试及体格检查合格后),认为适宜时,方予任用为本公司职员
对于具备一定资格条件的工友,经由考选认为适宜者,得予晋任为职员,其有关规则另订
第八条应具备的文件新进人员应具备的文件如下:1
户籍誊本或抄本
学历及经历证件,担任最后职务的离职证明,兵役证明(具备时),最近2寸半身照片,以及其他必需的证书(依本公司规定格式填报)
调查表及保证书(依本公司规定格式填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