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园安全突发事件处理论文刘满芳双城铁路中学校园安全突发事件处理程序及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积极预防、妥善处理校园突发事件,保护学生、学校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和其他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及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学校实施的教育教学活动或者学校组织的校外活动中,以及在学校负有管理责任的校舍、场地、其他教育教学设施、生活设施内发生的突发事件,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学校应当提供符合安全标准的校舍、场地、其他教育教学设施和生活设施
第四条:学校应当对在校学生进行必要的安全教育和自护自救教育;应当按照规定,建立健全安全制度,采取相应的管理措施,预防和消除教育教学环境中存在的安全隐患;当发生伤害事故时,应当及时采取措施救助受伤害师生
第五条:学校对未成年学生不承担监护职责
学生应当自觉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和纪律,服从学校管理,应当根据自身的年龄、认知能力和法律行为能力,避免和消除相应的危险
第六条:学校应采取各种措施,尽量避免突发事件的发生
事件发生后,应及时、妥善地处理
第二章事故的处理程序及办法第七条:学生伤害事故处理程序及办法:(一)学生在课堂(课间)发生伤害事故的,任课教师(班主任)应立即组织将其送至校医室或通知校医前来处理;校医不在或情形比较严重的,应立即向年级部、学生指导处或校领导汇报并视情况送医院急救
骨折或病情较严重的,须通知120急救中心专业人员前来搬运救治
(二)如需送医院的,相关教师(责任教师、班主任、校医、学生指导处成员)应及时组织送至,并及时通知当事人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到医院看护
(三)班主任应在第一时间组织当事人和旁观者书写情况说明并留存
(四)事故发生后,年级部或学生指导处必须及时保护现场,保留证据
(五)任课教师(班主任)应于当日书写情况说明并报学生指导处留存
(六)事发后,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