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学方法及教学评价建议(一)课时安排本专题由两框组成,原则上每框一课时
专题活动在教学过程中布置,在第二框完成
(二)教学方法建议1
分析比较法对本专题中法的本质、法的社会作用、社会主义法的本质和作用等内容可采用分析法进行讲授
分析法的特点在于从认识事物的部分开始最终达到认识事物的整体
例如,讲授法的本质的阶级性时,可从以下几方面分析:(1)法是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不是其他“超阶级”的意志;(2)法是统治阶级整体意志的体现,不是个别人、少数人的意志,也不是个别人和少数人意志的简单相加;(3)法是上升为国家意志的统治阶级整体意志,而不是统治阶级整体意志的全部
对本专题中法的特征和社会主义法的特征等内容可采用比较法进行讲授
比较法的最大特点在于能把法律概念、特征、不同的表现形式及不同类型法的联系与区别明晰地展现出来,便于学生掌握
案例教学法案例教学就是运用案例对学生进行应用能力训练的综合教学模式,即教师选取典型案例,采用以案说法的方式,通过案情介绍、提出问题、学生讨论、教师评析、出示人民法院判决结果等步骤,达到使学生掌握知识、具备能力的目的
本专题的学习可以尝试此种教学法
法律的基本理论与案例结合的教学难度较大
法律基本理论是学习部门法的基础,与部门法有着密切的联系
很多部门法的案例,可以对基本理论进行形象的说明,可以印证基本理论的重要性
案例教学根据案情介绍方式和距离远近可分为四种
一是“广播式”,即教师口头介绍案情
这种方式选材容易,使用方便,教师上课时能“以案说法”,收到良好效果
二是“音像式”,即用多媒体设备播放案例
这种方式形象直观,生动具体,通过“音像”拉近了学生与案情的距离,克服了教师介绍案情的局限,加深了学生对案情的了解和对案件所涉法律关系的认识,从而为展开讨论奠定了良好基础
三是“直播式”,即旁听人民法院的公开审判
这种形式使学校与社会、课堂与法庭、理论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