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计生民生工程全面落实优惠政策第一篇:实施计生民生工程全面落实优惠政策实施计生民生工程全面落实优惠政策近年来,沿沟乡政府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一系列指示精神,坚持以“奖、优、免、补”为重点,整合惠民政策资源,实施计生民生工程,全面落实奖励扶助、特困救助、节育奖励等政策,保障了农村“两户”在经济上得实惠、生活上有保障、政治上有地位。今年以来,全乡在“两免一补”、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农村危旧房改造、林改、低保、计生、新农保等部门中对计划生育家庭实行优惠政策。实行计划生育奖励扶助政策,是党和政府适应新的人口形势,逐步探索建立的以政府奖励为主体、社会扶助为补充、多层次、广覆盖的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和社会保障制度,是统筹城乡发展、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举措。自上个世纪70年代国家全面推行计划生育政策以来,全乡广大干部群众特别是独生子女领证户和二女节育户,积极响应党和国家号召,自觉实行计划生育,为控制人口过快增长、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截至8月底,全乡农村独生子女领证户达到301户,二女节育户达到236户。在具体实施过程中,乡党委、乡政府将落实计划生育政策与切实解决农村计划生育家庭的实际困难紧密结合起来,与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紧密结合起来,大力实施成才工程、小康工程、夕阳工程、优待工程、低保工程,直接把奖励扶助资金发放到群众手中,为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发展生产、改善生活提供了有力支撑。通过落实各项计划生育奖励扶助政策,进一步密切了党群、干群关系,树立了党和政府的良好形象,受到了群众的普遍赞誉,加快了全乡经济发展步伐。第二篇。民政局落实人口计生优惠政策经验材料为真正维护公民实行计划生育的合法权利,真正在普惠政策中体现对计划生育家庭的优先优惠,真正使计划生育家庭得到更多的实惠,建立健全人口和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鼓励和引导公民自觉第1页共5页实行计划生育,该县民政局从六个方面认真落实人口和计划生育奖励优惠政策。1、对将来符合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对象而暂时年龄未达到规定标准的,特别是独女或双女已出嫁离家的困难家庭,优先纳入城乡最低生活保障。2、对因节育手术事故而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生活困难的二女结扎户和独生子女领证户,优先纳入城乡最低生活保障。3、对符合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件的计划生育困难家庭,按照分类施保的原则,在同等条件下,城市低保提高补差额,农村低保提高救助档次。4、对农村独生子女死亡的家庭,在其父母自愿的原则下,优先安排进入五保供养服务机构。5、城乡独生子女领证户、二女结扎户家庭成员因病住院,造成家庭经济困难的,在申请大病医疗救助时,其救助标准适当提高。6、因病、因灾造成生活困难的独生子女领证户和二女户结扎家庭,在政策允许范围内给予必要的救济,救济标准高于其他的救济对象。第三篇:计生相关优惠政策计生相关优惠政策上环补助:100元结扎补助:700元(非双女户)、1600元(双女户)奖励扶助对象(60周岁以上)标准:960元/年(非独女)、1200元/年(独女户)奖励扶助扩面对象(55周岁-59周岁)标准:360元独生子女保健费补助:20元/月新农保优待计生家庭补助:30元/年单独二孩政策解释。单独二孩政策适用于一方为独生子女的夫妇。独生子女是指本人没有同父同母、同父异母或同母异父的弟兄姐妹。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参检对象:辖区内符合生育政策、计划怀孕的夫妇,包括流动人口计划怀孕夫妇。1、初婚准备生育的夫妇;第2页共5页2、再婚符合政策准备生育的夫妇;3、符合政策准备生育二孩;4、符合病残儿医学鉴定标准准备再生育的夫妇。第四篇:XX县区朱巷镇落实计生奖励优惠政策XX县区朱巷镇落实计生奖励优惠政策贯彻落实奖励优惠政策,是国家人口计生利益导向政策的重要组成部分。自2005年实施了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以来,朱巷镇认真落实农村计生家庭奖励扶助和计生家庭特别扶助制度,严格人员准入,有力促进了当地群众婚育观念的转变和社会的和谐稳定。一是做好宣传工作。充分利用广播、宣传折页、宣传栏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