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检验机构资质认定工作情况迎检汇报尊敬的各位领导、专家。早上好。欢迎到我中心进行计量认证复查评审和食品检验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工作。我中心自1998年取得计量认证资质以来,在各级领导的重视、支持下,在各级质量监督管理部门的有力监督下,以及在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指导、帮助下,经过中心全体检测人员的积极努力,中心的质量体系建设取得了明显成效,质量方针和目标均得到了很好体现。现在,我就中心的质量体系运作状况向评审组作如下汇报,不妥之处敬请批评指正。一、基本情况1、法律地位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是县人民政府举办的实施疾病预防控制与公共卫生技术管理和服务的公益事业单位。是县卫生局的直属事业单位,在县卫生局的直接领导下负责履行疾病预防控制职能,是全县疾病预防控制、公共卫生技术指导中心,是实施政府行为,带有社会公益性质,能够承担法律责任的实体。可直接承接县疾病预防控制的各类卫生检测服务,并向社会提供各类相关产品理化检验、微生物检测结果及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具有独立的实验室资格和开展公共卫生标准检测项目的各类检测工作。2、检测能力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是于12月成立于,由原县卫生防疫站组建而成,是集疾病预防控制、公共卫生、卫生检验、公共卫生信息和预防医学康复治疗为一体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经过50余年的发展,目前,检测专业人员的素质和检测设备条件有了明显的改善,拥有办公楼m2,实验楼1400m2,以及原子吸收、气相色谱、原子荧光、全自动酶标仪等一批较先进的实验仪器和监测仪器。现在检测的项目有216项(实验室资质认定复评审92项,食品检验124项),已成为县疾病预防与控制、微生物、理化检测技术指导机构。3、人员构成和工作领域本中心现有在职人员68人,卫生专业人员58人,占职工第1页共6页总数的84%,主任医(技)师2人,占3%,副主任医(技)师2人,占3%,主治(管)医(技)师20人,占29%,初级人员34人,占49%;大学本科生11人,占16%,大专生36人,占53%,中专生15人,占22%,其他占8%。其中从事食品检验及相关工作的人员16名,含高级专业技术职称2人,占13%,中级专业技术职称5名,占31%;初级人员8人,占50%;其他人,占%。中心内设7个业务科室和2个行政职能科室,其中卫生检验中心、艾滋病防制科、慢性传染病防治科3个科室设有检测实验室,配有各类检测仪器100余台。开展包括食品、公共场所、水质、职业危害因素、消毒产品及卫生用品、疾病监测等类别的卫生标准项目的检测工作。中心十分重视检测工作经验的积累和资料的收集工作,拥有较齐全的检验标准和技术资料,能通过各种渠道及时跟踪最新资讯获得新标准及技术资料。目前中心的检验标准和技术资料共计92册(本),能够保证开展检测工作的要求。二、中心质量体系的建设与运作1、中心质量体系建设过程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原县防疫站)于1998年首次取得实验室计量认证资质,经过的计量复评审工作,已初步建立起中心的质量体系。根据《实验室资质认定评审准则》(国认实函141号)的要求,中心对许多内容已不能达到新的《评审准则》要求、已落后于现实和发展要求、已不适应目前检测工作的版的《质量管理手册》,按照《评审准则》和《地、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检测检验工作规范》的要求,结合中心实际,对《质量管理手册》进行了全面转版,并对新增的要素,编写了相应的程序文件。形成了一套由《质量手册》、《程序文件》、《作业指导书》、《记录表格》四层次组成的新版质量体系文件。新版《质量手册》涵盖了《评审准则》的19个要素,编制的40个程序文件、108本《作业指导书》以及208份《记录表格》,从而保障质量体系有效实施。同时根据《评审准则》要求,中心任命了质量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授权签字人6人,内审员5名、质量监督员8名、生物安全监督员6名,为中心质量体系的顺利运行,作好了组织保证。第2页共6页9月中心为贯彻落实《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根据《食品检验机构资质认定条件》、《食品检验工作规范》、《食品检验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和《食品检验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准则》对转版后的质量体系进行了补充完善,新增加《食品检验特殊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