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五课神圣的宪法教学目标:[情感、态度与价值观]1、树立宪法意识,增强宪法观念,自觉维护宪法的权威。2、树立权利意识,能够正确行使权利。3、增强责任感,自觉履行权利。[知识与能力]1、知道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在国家法律体系中居于首要地位,自觉宣传宪法,维护宪法的权威。2、了解我国公民享有的基本权利,理解我国公民享有权利的广泛性。3、知道我国公民应该履行的基本义务,懂得拒不履行义务的行为是违法行为。4、理解权利和义务的关系,初步学会正确行使权利,自觉履行自己的义务。重点: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是最高的行为准则;公民要树立宪法意识;公民依法维护权利,自觉履行义务;公民权利和义务的一致性。难点:培养学生的权利意识和义务意识,公民的权利如何才能得到有效保障,公民权利和义务的一致性。教学设计2:我国公民的基本权利导入新课:师:今天,我给大家介绍一位新朋友,刘斐,一个很可爱的小姑娘,大家想不想和他做朋友?别急,我们先看看刘斐的介绍。一个女婴降临人间,父母给他起名叫刘斐。小斐在父母呵护下健康成长。她6岁上小学,12岁步入中学校园。刘斐喜欢绘画,升入初中后,她的两幅作品被一家出版社采用。刘斐品学兼优,获得优秀共青团员的称号高二寒假参加勤工俭学,获得320元收入。2003年人民代表大会换届选举,刚满18岁的刘斐对自己满意的候选人投下庄严的赞成票。师:刘斐享有法律赋予的许多权利,大家都说说刘斐都享有什么权利?生:选举权和被选择权、出版权、劳动权、受教育权、姓名权、荣誉权。师:这些权利是由宪法规定的。宪法所规定的公民享有的最主要的、具有决定意义的权利是公民的基本权利。今天我们就来研讨公民的基本权利问题。讲解新课:活动一:致小泉的一封公开信背景材料:2006年8月15日,日本首相小泉纯一郎在东京悍然第六次参拜了供奉有二战甲级战犯的靖国神社。八年级(1)班的同学对“小泉拜鬼”一事,深感气愤。活动内容:请同学们拿起手中的笔,就小泉参拜靖国神社一事,写一封致小泉首相的公开信,以示中国人民对小泉这一行为的强烈抗议。学生列出提纲,小组内交流。教师引导:针对学生写的内容进行引导评价。我们进行的这个活动,都直接或间接的行使了哪些政治自由权利呢?教师小结:我们行使了言论、集会、游行、示威的政治自由的权利。活动二:小剧场我们的新朋友刘斐遇到这样一件难事,请你帮助他她。开学的第一天,刘斐和小周到文具商场选购文具。文具店里熙熙攘攘,购买文具的人很多。她们反复挑选后,觉得没有合适的,准备到别处选购。这时商场的女经理和保安走过来,对刘斐说:“请跟我们到办公室。”“为什么要到办公室?”“我们怀疑你偷东西。”“我没有……”不容刘斐分辨,经理和保安已经连拉带推的把她拉到办公室。这时刘斐委屈的哭了起来。经理叫保安在门口守着,然后恶狠狠地对刘斐说:“怪不得商场老丢东西,原来是你们这群小毛贼做的好事。”说着便强行搜身。这件事给刘斐带来了很大的心理伤害,整天忧心忡忡,无心学习。探讨:(1)商场工作人员的行为主要侵犯了刘斐的什么权利?为什么?教师归纳:商场工作人员的行为主要侵犯了公民的人身自由权利。因为非法搜查公民身体是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的行为。我国宪法规定“禁止非法搜查公民的身体。”“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2)假如你是刘斐,你准备怎样依法维护自己的权利?教师归纳:要懂得运用法律保护自己,向法院提起诉讼,依法追究商场的法律责任。要求商场赔礼道歉、消除影响、赔偿精神损失。(3)从这一案例中,你受到了什么启示?教师归纳:宪法保障公民的人身自由权利,因为公民的人身自由权利是公民最基本的权利是公民享有其他一切权利的先决条件。公民只有具备人身自由,才能进行正常的学习、生活和工作。要懂得运用法律维护自身的合法权利。活动三:漫画赏析爷爷:“二丫头,女孩能看懂这个就行了!你今年已经14岁了,要早点外出打工挣钱了。”师:请评析爷爷侵犯了孙女的哪些权利?生:我国宪法规定妇女享有同男子平等的权利。公民享有文化教育权利。师:假如学校让你去做爷爷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