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监管保障肉品质量安全工作意见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原则,切实履行肉品市场监管职能,全面打击和查处私屠滥宰及其销售行为,保障肉品质量安全,促进社会和谐,让广大市民吃上“放心肉”
二、工作目标进一步明确部门职责,规范肉品市场监管,规范定点屠宰管理,加大打击私屠滥宰的工作力度,使我市县城以上定点屠宰场全部达到《条例》要求,小型屠宰场点全部规范检疫检验,肉品质量安全得到显著提高,县城以上城市上市肉品定点率达到100%,乡镇上市肉品定点率达到95%以上
三、工作机制加强肉品市场监管、打击私屠滥宰行为是一项综合性工作,各级政府、各相关部门要按照《条例》和《办法》的要求,坚持属地管理原则,落实责任,建立长效管理机制
要进一步加强对肉品市场监管工作的领导,完善和健全管理机构,调整和充实执法队伍,提供经费、装备等工作保障
1、完善和健全管理机构
各县(区)政府要加强对生猪、牛屠宰监督管理工作的领导,及时协调、解决生猪、牛屠宰监督管理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要建立健全屠宰管理领导机构,县(区)政府分管领导担任组长,相关职能部门主要领导为成员
各县(区)商务主管部门应当依照《条例》和《办法》的规定严格履行职责,加强对屠宰环节的日常监督检查;建立举报制度,公布举报电话、信箱或者电子邮箱,受理对违反《条例》和《办法》规定行为的举报,并及时依法处理
2、强化执法保障机制
调整理顺肉品稽查体制,加强对私屠滥宰行为的打击力度
组建*市商务综合执法稽查支队,各县(区)参照*市商务综合执法稽查支队设立及运行模式,组建本辖区内相应的商务执法队伍
*市商务综合执法稽查支队的主要职责是代表商贸行政主管第1页共5页部门统一行使全市生猪(牛)定点屠宰、酒类流通等法律、法规、规章赋予的行政执法和监督管理职能,依法查处私屠滥宰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