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让人生亮丽本课教学内容及层次分析:本课的主要内容是使学生认识学习的重要性,珍惜受教育权利,履行受教育义务,转变学习方式,掌握科学的学习方法,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从而培养正确的学习态度,适应新的学习生活,创造更有意义的人生。本课由导言和三个项目内容构成。“导言”用简练、引人思考的语言,描述了学习在人一生当中的重要作用,使学生在阅读中思考和感悟。本课设置三个项目的内容———“学习———成才的阶梯”、“受教育———法律赋予的权利和义务”、“学会学习”。这三个项目以受教育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为中心内容以提高学生对学习的认识,端正学习应掌握的学习方式、方法,更好地适应新的学习生活为基本目标。重点难点分析:1.“珍惜受教育的权利,履行受教育的义务”是本课的教学重点。因为增强权利义务观念的目的就是要落实到实际行动上,但如何落实到实际行动上,既需要方法上的指导,又需要策略上的指点。如,如何维护受教育的权利,别人侵权怎么办等等。总之,真正将珍惜受教育的权利、履行受教育的义务化为现实的行动才是最重要的。2.“受教育既是公民的基本权利,又是公民的基本义务”是本课的教学难点。因为初一学生法律知识较为贫乏,对宪法、基本权利、基本义务等概念较为生疏,接受起来较为困难;由于初一学生抽象思维的能力较弱,对于受教育与个人、国家的关系,权利与义务的关系,把握起来也有较大的难度。教学中,一定要紧密联系实际,利用通俗生动的事例材料,深入浅出,以达到教学目标。教学方法:本课内容采用分析讨论法、阅读法、自主探讨学习法以及讲授法等。课时安排:本课计划用三课时授完,每框用一课时。第二课时(总第九课时)教学内容:讲授第四课第二框课第——“受教育———法律赋予的权利和义务”。教学活动过程:(一)情景预设(1)导入:活动一:(学生阅读教材P41页材料,思考讨论问题)思考讨论:结合陈章良的事例,谈谈享有受教育的权利对个人的发展的重要性。(陈章良之所以能够为国家做出如此重大的贡献,就在于陈章良的受教育权利得到了实现这个前提;假如陈章良的受教育权利无法实现,他也就无法受到良好的高等教育,他就是有心想为国家做出较大贡献,也只能是心有余而力不足。可见受教育权利对个人的发展有着致关重要的作用。)教师:正因为教育对国家、民族,对个人的发展有着如此重要的作用,所以国家非常重视公民受教育权利的实现。板书:二、受教育———法律赋予的权利和义务(二)讲授新课1、受教育既是公民的基本权利,又是公民的基本义务教师讲述:我国宪法第四十六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这就以国家根本大法的形式,确认了受教育既是我国公民的一项基本权利,同时有时我国公民的一项基本义务。相关链接:(见教材P42页:学生阅读链接的材料)怎样理解“受教育既是公民的基本权利,又是公民的基本义务”呢?(1)受教育是公民的基本权利(学生阅读教材P41页内容,思考回答问题)思考讨论:①我国宪法四十六条的规定首先说明了什么?(说明受教育是公民的权利,是国家的根本大法宪法赋予公民的,是神圣不可侵犯的。)②那么,什么是受教育的权利?(受教育权,是指公民有从国家接受文化教育的机会,以获得受教育的物质帮助的权利。受教育权包括两个基本要素:一是公民均有上学接受教育的权利;二是国家提供教育设施,培养教师,为公民受教育创造必要的机会和物质条件。)③我国教育法规定受教育者有哪些权利?(见教材P42页相关链接部分)④我国采取哪些措施保证这一权利的实现?(为保障公民受教育权利的实现,国家采取了经济的、行政的、法律的等一系列措施,特别是为公民享有受教育权提供法律保障、物质保障和师资保障。法律保障是公民享有受教育权的可靠保障;物质保障是公民享有受教育权的物质基础;师资保障是公民享有受教育权的重要条件。)⑤为什么受教育权是公民的一项基本权利?(教材P42页正文)(教育能为人一生的幸福奠定良好的基础。……受教育能改变我们的生活和命运,是每个人自身生存和发展的要求。因此,从公民的自身发展和对国家的要求来讲,受教育,是我国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