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课公民的人身权利受法律保护基本观点和知识结构本课地位在初二开设法律常识课的目的,是帮助青少年提高法律素质
而提高法律素质的重点,是使其懂得公民的权利与义务,让他们知道什么是权利和义务,知道有哪些权利和义务,知道权利和义务的关系是怎样的,知道如何正确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知道权利受到侵害时应该怎样寻求救助,知道如何保护和实现权利等
因此,课程标准构筑了“公民与法律”这一板块
教材下册从第九课开始,集中介绍与青少年联系比较密切的权利和义务
本课主要让学生了解公民的含义和人身自由权利包括的内容,知道我国法律保护公民的人身自由权利不受非法侵害,以及妇女、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的人身权利受法律的特殊保护;教育学生不得侵害他人的人身自由权利,依据法律保护自己的人身自由权利
由于人身自由权利是公民最基本的权利,是公民享受其他一切权利的先决条件;并本着尽量贴近学生,符合学生的认知规律的精神去排列教学内容的顺序,教材把“公民的人身权利受法律保护”放在“公民与法律’’板块之首
因此,无论从内容的重要程度,还是从它在“公民与法律”板块之首的地位看,本课都是下册的重点课之一
知识结构本课由引言和四个框题组成
第一框“公民的人身自由权利受法律保护”,主要讲述公民及公民的人身自由权利的含义,指出公民的人身自由权利是公民最基本的权利,是公民享有其他权利的先决条件;法律保护公民的人身自由,即公民的人身不受非法侵犯、搜查、逮捕和拘禁
第二框“公民的人格尊严不受侵犯”,主要讲述公民人格尊严的含义及所包括的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姓名权、隐私权等不受非法侵犯
第三框“公民的住宅不受侵犯,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保护”,主要讲述公民的住宅和通信自由、通信秘密受法律保护;司法机关为了执行任务需要,对公民的住宅和通信进行检查,要严格按法律程序进行
第四框“妇女、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的人身权利受法律特殊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