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房产面积测算细则1总则2一般规定3房屋墙体定位及归属确认4房屋建筑面积测算5共有建筑面积测算6房屋产权面积测算7房屋使用面积测算8附则1总则1
1为加强我市的房产管理,依法保护房屋所有者的合法权益,适应我市房地产市场发展的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的《房产测量规范》(GB/T17986-2000)的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订本细则
2本细则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国有土地上所有房屋的权属登记、交易、租赁、评估、抵押、行政裁决、拆迁等的房产面积测算
集体土地上建造的房屋可参照执行
3厦门市国土资源与房产管理局是本市房产面积测算管理的行政主管部门
厦门市国土资源与房产管理局权籍管理部门负责市辖各区房产面积测算的日常管理,并对各区的房产面积测算工作实施业务指导
4本细则所称房屋面积的测算系指房屋水平投影面积的测量计算,它包括房屋建筑面积、共有建筑面积、产权面积、使用面积等
5本细则以中误差作为评定精度的标准,以两倍中误差作为限差
6房产面积的精度分为两级
各级面积的限差和中误差不超过下表计算的结果
房产面积的精度要求精度等级限差中误差适用范围一级0
04√s+0
002×s0
02√s+0
001×s一般地区的房屋二级0
08√s+0
006×s0
04√s+0
003×s隐蔽区域毗连不规则的房屋注:S为房产面积,平方米(M2)2一般规定2
1房屋建筑面积系指房屋外墙(柱)勒脚以上各层的外围水平投影面积,包括阳台、走廊、地下室、室外楼梯等,具备有上盖,结构牢固,层高2
20米以上的永久性建筑
2房屋使用面积系指房屋户内全部可供使用的空间面积,按房屋的内墙面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3房屋产权面积系指权属人(或称产权主,下同)依法拥有房屋所有权的房屋建筑面积
4房屋共有建筑面积系指各权属人共同占有或共同使用的建筑面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