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教育資料館「全國中小學教師99年度自製教學媒體競賽」實施要點壹、依據依據行政院「海洋政策白皮書」暨教育部「海洋教育政策白皮書」、「生命教育」、「國民中小學九年一貫課程綱要」等政策辦理
貳、目的國立教育資料館為獎勵全國中小學教師自製暨運用數位化多媒體教學,以改進教學方法,增進教學效果,並推廣優良教學媒體,提升教學品質,促進教學經驗之交流及觀摩,特訂定本實施要點
參、辦理單位一、指導單位:教育部二、主辦單位:國立教育資料館三、協辦單位: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教育部中部辦公室、國立教育廣播電台、台北市政府教育局、高雄市政府教育局、台灣省各縣市政府、福建省金門縣政府、福建省連江縣政府肆、報名資格一、全國公私立中小學教師(含現職合格教師、實習教師及代理代課教師,國小組含幼教教師)
二、參賽作品以教師個人製作為原則,每位教師以參加二件作品為限
三、集體製作參賽作品(可跨校組合),每件以不超過四人為限,須由一位以上合格正式教師(報名請附教師證明及在職證明)領銜參與製作,並依該領銜教師歸屬學校組別推薦參賽(例:跨校組合參賽教師,其領銜教師歸屬學校為國小,即該作品即歸屬國小組參賽)
伍、活動類別及組別一、活動類別:(一)「海洋台灣」:依據教育部頒「國民中小學九年一貫課程綱要」及海洋教育政策制定本活動主題內涵
(二)「生命教育」:依據教育部教育施政理念與政策之主軸「生命教育」主題為內涵
(三)「原子能與生活」:依據教育部頒「國民中小學九年一貫課程綱要」及政府節能減碳政策制定本活動主題內涵
(四)「一般課程」:依據教育部頒「國民中小學九年一貫課程綱要」、七大學習領域及教材內涵為主
二、活動組別:(一)分別依國小組(含幼教)、國中組、高中職組3個組別,徵集優良教學媒體作品
(二)每位參賽教師可同時報名參加兩項活動類別,並可跨組別參賽,由薦送縣市(學校)確認後報名參加決賽
(三)各類(組)別競賽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