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与服务(2010
8)2007年7月1日至今,《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实施已经三年多了,农民专业合作社经历了从探索、起步到快速发展阶段,在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落实国家三农政策,发展农村经济等方面,正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全国工商系统认真贯彻执行《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和《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管理条例》,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健康发展,成效显著
一、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的出台背景《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的出台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农业现代化发展的客观需要,也是解放农业生产力的重要尝试
上个世纪80年代中后期以来,为适应市场经济对农业产业化经营的要求,农民群众在家庭承包经营基础上自主创办了包括农民专业合作社在内多种形式的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有效地提高了农民进入市场的组织化程度
中央高度重视鼓励、支持和引导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发展
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提出“支持农民按照自愿、民主的原则,发展多种形式的农村专业合作组织”;2006年的中央1号文件明确提出要“积极引导和支持农民发展各类专业合作组织,加快立法进程”
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于2006年10月31日审议通过《农民专业合作社法》,从2007年7月1日执行,为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供了一个重要的法律支持
国务院也及时出台了与之配套的《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管理条例》,规范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管理工作
二、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概念和特征《农民专业合作社法》规定:农民专业合作社是在农村家庭承包经营基础上,同类农产品的生产经营者或者同类农业生产经营服务的提供者、利用者,自愿联合、民主管理的互助性经济组织
这个概念包括两层含义:一是农民专业合作社主要由享有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农民组成,农民加入合作社不改变家庭承包经营的基本经济制度
二是农民专业合作社是围绕同类农产品生产或者同类农业生产经营服务组织起来,从事农业经营活动的合作经济组织
农民专业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