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车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为吸取XX省庆阳市“11·16”重特大交通事故的教训,预防和杜绝校车重特大恶性交通事故的发生,确保师生出行安全,维护校园的平安稳定,根据上级的要求和镇主要领导的指示精神,特制定本工作方案。一、成立领导机构专门设立**镇校车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人员构成是:二、整治范围及内容1、整治全镇学校(幼儿园)校车违法违规行为。2、整治全镇学校(幼儿园)主要道路及其周边的交通安全秩序。三、整治工作目标通过专项整治,使校车各类违法违规行为明显减少,杜绝使用无牌无证、假牌假证、套牌套证校车以及报废车辆接送学生,车辆管理规范有序,坚决制止超载、超速、逆行、乱停放等违规行为的发生,建立和维护校车运行良好的交通安全管理秩序,增强校车驾驶人、学生、教师及家长的交通安全意识,防止校车交通安全责任事故的发生,维护校园的平安稳定。四、整治时间要求2011年11月21日至2012年1月20日为集中整治时间。分两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11月21日—30日,为自查自纠阶段,由校车管理单位对照校车安全标准要求进行自行检查整治,整治小组督查检查。第二阶段。12月1日—2012年1月20日,为全面清查整治阶段,重点是整治校车违法违规行为,整顿校车交通秩序,清除各种安全隐患,出台《**镇校车管理办法》,建立长效机制。五、整治成员单位职责教育办。指导督促各学校、幼儿园建立健全校车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制,检查各项安全措施的落实;按照第1页共13页要求审核校车使用申请和校车驾驶人资格申请,建立校车管理台帐;加强师生以及学生家长的交通安全教育,增强安全防范意识;协调和参与交警、交通、安监、宣传、村(社区)等相关部门,开展校车安全的集中整治行动,确保师生的出行安全。交警大队。负责对校车及驾驶人进行资质审查,办理校车注册、变更登记、核发校车标牌,加强对校车驾驶人的交通安全知识培训,提高交通安全技能,依法查处使用非法校车接送学生以及校车道路交通超载、超速、逆行等违规行为。整顿和维护学校(幼儿园)及周边的交通安全秩序。派出交警在学校(幼儿园)重要路段、重要时段负责协助指挥和疏导交通车辆,确保道路畅顺。交通分局。会同交警查处违法违规校车上路行驶,完善学校路段交通的设施设备,排除影响校车交通安全的各种障碍,保障道路交通畅顺。在学校(幼儿园)以及学生集中乘车的主要路段增设镇公交线路和站点,减少学生滞留时间,减轻校车运营压力。安监分局。积极参与对校车的安全资质审查,协助检查校车安全的设备、设施和技术性能,对不符合安全要求的校车,责令使用单位限期整改,并做好跟踪落实,禁止校车带病上路、违规运营。配合交警、教育、交通等部门对校车进行安检及路查路检,发现问题,及时登记,及时制止,及时整改。宣传办。负责和协助教育办向社会广泛宣传交通法律法规和校车安全知识,教育和引导学生家长增强安全防范意识,不乘坐无牌无证假牌假证和超载车辆,引导家长不租用不合符要求的车辆接送学生,通过电视、网站、报纸等媒体及时发布校车交通安全的相关信息,对全镇校车专项整治情况及时进行跟踪报道,每天黄金时段通过有线电视多次播放交通安全的公益广告。校车使用单位:各村(社区)以及民办学校(幼儿园)要高度重视校车安全工作。村委会主任是校车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分管教育工作的干部为直接责人。民办学校(幼儿园)举办者为第一责任人,校(园)长为直接责人,要切实履行校车的管第2页共13页理职责:一是-34过期报废车作校车,坚决查处严重超载、超速、逆向行驶等违法违规行为,维护校车正常的交通秩序。(四)加大奖惩力度。对积极配合专项整治、自觉纠正违法违规行为的学校、幼儿园要给予通报表扬。对问题严重,经指出仍然不改的要给予严肃批评。对屡教不改,并且顶风不办、性质严重的,给予严重警告和经济处罚。实行责任追究,把校车安全与用车单位的责任挂钓,村(社区)的与两委干部年终考核挂钓,民办学校的与年检挂钓,重大责任事故的实行一票否决制,直至吊销办学许可证,触犯到法律的,直接追究其刑事责任。对态度消极、极不配合、有意隐瞒、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