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国资委纪委干部队伍建设经验交流材料一、市国有企业纪检监察组织建设基本情况市国资委现直接监管的企业有28家(含市委管理企业领导班子的企业19家,国资委直接监管的企业9家)。国资委党委管理28家监管企业和9家市级双管企业党组织,管理党员约1.3万名。在28家监管企业中,设立党委的企业有21家,设立总支或支部的企业有6家。设立纪委的21家,有21名纪委书记,有纪检监察干部97名(含下属子企业),设立独立纪检室的有8家企业,未设立纪检室但设有专职纪检干部的有9家,只有兼职负责纪检工作的人员有4家,有5家企业由于是党总支或支部,只有负责纪检工作的领导或人员。二、充分发挥国有企业纪检监察组织监督职能,创新监督方式方法。一是突出监督重点。加强对企业重点环节和重要岗位权力行使的监督,促进权力运行有效制衡。加强对企业“三重一大”决策的监督,重点是指导企业建立健全董事会议事规则,规范重大决策程序,明确决策责任,形成决策失误纠偏和责任追究机制。加强对工程项目和物资采购实行监察,降低项目运行成本和采购成本,产生直接经济效益。加强对执行安全、质量、规章制度情况实施监察,防止发生质量差错、安全事故,产生间接经济效益。二是完善监督机制。落实出资人管资产与管人、管事相结合的监管机制,重点是监督企业严格执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三重一大”决策制度、重大事项报告制度,集团公司加强对所属子企业的监管。三是发挥监督合力。充分利用企业纪委书记兼监事会主席,纪检干部兼企业监事的职能优势,强化财务监督,进一步完善全面预算管理办法;强化审计监督,继续开展企业年度财务报告审计、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重大事项专项审计、重大基建项目跟踪审计和推进市属企业风险管理体系建设等;强化民主监督,完善厂务公开和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形式的企业民主监督管理制度,重点是落实好职工代表大会对企业领导班子第1页共5页成员民主评议和民主测评制度。四是以教育培训为重点,努力提高纪检干部工作能力和水平。为适应新形势下企业改革发展的需要,几年来我们按照中央纪委关于提高党的纪律检查工作五种能力的要求,转变观念,提高素质,进一步加强了队伍的自身建设。一是加强监管企业纪委组织机构建设,对21户监管企业均按3—5人标准增补、配齐纪委班子;二是重视和加强纪检监察人员培训。我委高度重视企业纪检监察队伍素质的提高,组织订阅了《纪检监察工作文件汇编》、《中国监察》、《党风与党纪》、《党风廉政教材》和《中国纪检监察报》,以及相关业务知识刊物,满足学习的需要。组织参加了区、市纪委在北京、杭州举办纪检业务培训班,我委也于9月份在市委党校举办为期三天的纪检干部业务培训班,培训148人次。三、国有企业纪检监察组织建设存在的主要问题(一)纪检监察组织建设未达到全覆盖。在28家国有企业中,在企业设立纪委和在企业党总支、党支部设立纪检委员的有23家,设立纪检监察室的8家,还有1家企业未成立党组织,也未设立纪检组织。(二)专职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的力量较为薄弱。28家国有企业共有纪检监察干部97(含下属子企业)人,其中,专职31人,由于绝大多数都是兼职纪检监察干部,工作上投入的精力相对有限,日常工作应付多创新少。(三)纪检监察干部的业务培训与工作需要不相适应。28家国有企业的97名纪检监察干部中,参加过市级以上纪检监察业务培训的42人次,其中,参加过省级以上培训的39人次,由于企业纪检监察干部参加业务培训的机会少,业务能力的提高和业务知识的更新受到一定制约,因而导致有的纪检监察干部不能完全适应纪检监察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的需要。(四)协作不够到位。按照现行管理体制,国企纪检监察部门实行上级纪检监察部门和本企业党委双重领导。但是在实际运作上,本企业党委对纪检监察部门享有绝对支配权,纪检监察部门在组织人事、工作经费等方面对本企业的依附性很强,而上级纪检监察部门对下级纪检监察部门的领导则仅局限于业第2页共5页务指导层面。由于管理体制没有完全理顺,致使上下级纪检监察干部之间在工作上特别是在案件查处上,意见不一致、配合不默契、协作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