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计生局街道计生工作考核细则为了认真落实国家“一法三规”和《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确保《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责任书》中各项指标的完成,严格控制人口数量,提高人口素质,切实为广大育龄群众搞好计划生育优质服务,进一步把我街道计划生育工作提高到一个新水平,特制定本考核细则
一、基本工作指标及考核(本项满分为100分,采取倒扣分的办法考核)1、落实计划生育居民自治制度,年初向居民代表大会承诺计划生育工作目标及内容,年底向居民代表大会报告工作完成情况
工作承诺和工作报告形成书面材料,缺1种扣1分
2、居委会主任认真履行法律法规赋予的职责,做到亲自抓、负总责,及时解决计划生育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每季度研究一次计划生育工作并做好记录,缺一次扣1分
3、负责本辖区内全部(居住人口和户籍人口)育龄人员的统计管理工作
育龄妇女入住、户口迁入后10日内填好信息卡、建好档,月底把信息卡报计生办,并与计生办流管员、微机员核对台帐、信息,超过10日漏填1人扣5分
要保存好辖区内非本居管理的加盖管理地镇(街)计生办公章的管理证明
党政事业单位证明一般有效期为三年,特殊情况按实际收
失业、无业人员以及企业职工每年2次(证明有有效期,但在一年以上有效的,可一年一次),缺1人次扣1分
对早出晚归人员要上网查明居住地是否录入信息,如果居住地未录入信息,对居住地每人扣5分,工作地每人扣2分
平日涉及的帐、表、信息记录等,数字类错、漏每处扣1分,文字类错、漏每处扣1分,不规范每处扣0
因工作不认真、措施不当造成当月漏报出生、结婚、节育措施,按项扣分,错漏每项扣1分
各种报表、文件、档案资料齐全,缺一种扣1分
每月月底召开统计例会,详细记录各类数据,缺1次例会扣2分
流出已婚育龄妇女计划生育合同、二胎生育审批表、放环、取环、流产证明、暂不合格证明、当年领《计划生育服务手册》和批二孩的夫妇双方身份证、结婚证、当年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