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省第五环境保护督察组进驻平凉市开展环境保护督察工作动员会上的讲话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环境保护督察的重要决策部署,认真汲取祁连山生态环境问题的深刻教训,切实扛起生态环境保护的政治责任,按照《中共甘肃省委办公厅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甘肃省环境保护督察方案(试行)〉的通知》(甘办字〔2016〕47号)的总体安排,经省委、省政府批准,由我任第五环境保护督察组组长,组织对平凉市开展省级环境保护督察工作
今天,我们召开动员会,标志着对平凉市环境保护督察工作的全面启动
下面,我讲三点意见:一、提高政治站位,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开展环境保护督察是党中央、国务院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的重大制度安排和重要抓手
2015年7月,习近平总书记亲自审定《环境保护督察方案(试行)》,明确提出对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和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开展环境保护督察,并下沉至部分地市级党委和政府及其有关部门;2016年5月,针对河北省环境保护督察试点工作作出重要批示,要求坚持问题导向,敢于动真格;同年12月再次作出重要批示,要求加大环境督察工作力度
特别是2017年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就环境保护督察工作作出批示指示:3月24日,总书记在主持召开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三十三次会议时指出,中央环境保护督察是啃硬骨头,力度很大、效果明显,不是“稻草人”;5月4日,在中央政治局常委会会议研究甘肃祁连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问题专项督查情况时强调,要加大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力度,形成强大震慑,倒逼责任落实;5月26日,在中央政治局第四十一次集体学习时再次强调要推进环境保护督察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把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摆上更加重要的战略位置
党的十九大把生态文明建设提升为中华民族永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