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废物管理制度(总则)为规范医疗废物管理,有效防止和控制医疗废物对人体健康和环境的危害,根据《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制定本制度。1、医疗废物管理由法人为第一负责人,切实履行职责,保证医疗废物的安全管理。2、医疗废物的搜集、处理由护理部负责处理,负责人负责监督检查,各科室科主任和护士长为科室医疗废物的管理负责人,负责本科室医疗废物的管理.3、建立医疗废物管理状况登记表。登记查对来源、种类、重量或数量、交接时间、处置措施、最终去向以及经办人签名等项目.登记资料至少保留三年。4、及时搜集产生的医疗废物,并作毁形或保护性处理,按照类别分置于符合规定规定、具有明显警示标识和警示阐明的专用包装物或密闭容器内。各科室对污物的搜集要按分类搜集和无害化处理的原则进行搜集运送。生活垃圾和医疗废物要按不一样颜色的塑料袋(桶)分类搜集。5、医疗废物对的分类处理:生活垃圾装黑色袋、医疗废物装黄色袋、放射性废物装红色袋。医疗废物要按照感染性、病理性废物应放在标有警示标识的黄色塑料袋(桶)内,损伤性废物应放在防刺的有警示标识的黄色容器内,由专人搜集到医院临时集中点,并做好交接登记手续一般性的医疗废物盛在黄底红标识的塑料袋中按生活垃圾处理。少许的药物性废物可以混入感染性废物,但应当在标签上注明。6、一次性卫生医疗用品使用后立即毁形,由有关科室送疾控一科集中并进行初步消毒。并做好消毒记录,记录包括消并毒物品的名称、数量、时间、消毒剂名称及用量、加水数量、消毒者签ming。7、规范建设医疗废物临时贮存设施、设备,实行定期消毒和清洁。8、医疗废物运送要封闭袋口,严禁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所有医用锐器如针头等,使用后放入专用的锐器盒内,再装入套有黄色袋的医疗废物专用包装物内封口,防止直接接触工作人员身体。9、实行医疗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制度,医疗废物按本单位确定的运送时间、路线、密封转运到临时储存点,统一由区局指定的单位回收进行无害化处理,在运送、贮存处置过程中应当符合有关规定.严禁在运送过程中丢弃医疗废物;严禁在非贮存地点倾倒、堆放医疗废物或者和生活垃圾混放.10、指定专人定期搜集各科室产生的医疗废物,放入暂存地进行管理,不得在露天寄存.临时贮存时间不超过3天,并做好交接登记。更每天(每次)运送废物结束时,对容器和运送工具及场所要及时进行清洗消毒。11、医疗废物搜集、贮存和运送的专用工具、容器要防渗漏、防遗撒、防鼠、防蚊蝇、防蟑螂、防盗以及防止小朋友接触等安全措施,容器有警示标识.12、工作人员在搜集、运送医疗废物过程中要做好个人防护,应采用有效的职业卫生防护措施,防止医疗废物对人体的伤害。一旦被医疗废物刺伤、擦伤等,应及时采用对应的消毒、登记、汇报等措施.13、产生的污水、传染病病人或者疑似传染病病人的排泄物,应当按照国家规定严格消毒;到达国家规定的排放原则后,方可排入污水处理系统。试验室的废物处置按《试验室废物处理操作规程》执行。二、医疗废物管理组织职责1、建立、健全医疗废物管理责任制,法定代表人为第一负责人,切实履行职责,保证医疗废物的安全管理.2、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献的规定,制定并贯彻医疗废物管理的规章制度、工作流程和规定、有关人员的工作职责及发生医疗卫生机构内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和意外事故的应急方案.3、指导、督促本单位各医疗废物产生地的医疗废物处置、集中搜集状况,定期对医疗废物处置状况进行跟踪,每季至少组织检查一次,将检查成果纳入年度目的考核。4、负责本单位发生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和意外事故发生时的紧急处理工作。5、定期组织本单位职工进行医疗废物处理有关法律和专业技术、安全防护以及紧急处理等知识的培训。6、及时为从事医疗废物搜集、运送、贮存等工作人员及管理人员采用职业卫生防护措施,定期进行健康检查.三、医疗废物管理专职人员职责1、负责指导、检查医疗废物分类搜集、运送、临时贮存及机构内处置过程中各项工作的贯彻状况.2、负责指导、检查医疗废物分类搜集、运送、临时贮存及机构内处置过程中的职业卫生安全防护工作。3、负责组织医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