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监督学部分考点总结第1页共9页《卫生法律制度与监督学》(第二至九章、二十三章、二十四章)卫生监督学研究对象:卫生监督活动的整个运行过程和机制
卫生监督(healthsupervision):是政府有关行政部门依据卫生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公民个人、法人和组织从事与卫生有关的事项许可,对执行卫生法律规范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对其违法行为做出处理的行政执法活动
卫生监督的性质:1
技术性其中,行政性是其根本属性
卫生监督的行政性与技术性是统一的
卫生监督的功能:1
规范功能(效果)2
制约功能(目标)3
预防功能(重心)4
促进功能(结果)卫生监督的特征:1
健康权与合法权益保护性2
法定性与授权性3
行政性与技术性4
广泛性与综合性5
强制性与教育性卫生监督的作用:1、保障和提高公众的健康水平2、实施国家职能打击违法活动3、保护国家、团体、个人有关卫生方面合法权益4、促进卫生法律制度的完善5、增强人们法制意识卫生监督行为:是指卫生监督主体在其法定职权范围内实施卫生监督活动、管理社会卫生事务、行使卫生监督职权的过程中,做出的具有法律意义或法律效力的行为
卫生监督行为应具备以下要件:1、必须是行使行政权的行为2、具有法律效果的存在3、具有表示行为的存在卫生监督行为的种类:a按卫生监督的过程分类:1
预防性卫生监督(preventivehealthsupervision):是指卫生监督主体依据卫生法律、法规对新建、改建、扩建的建设项目所开展的卫生审查和竣工验收
经常性卫生监督(regularhealthsupervision):是指卫生监督主体定期或不定期地对管辖范围内的企事单位、个人或有关社会组织遵守卫生法律规范的情况进行的日常性监督活动
监督的重点是了解卫生许可证、健康证、卫生知识培训证的持有情况,环境卫生、产品质量、污染状况以及有无发生危害生产经营人员及消费者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