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公司法认缴制控制权是如何规定的
《公司法》规定修改公司章程、增加/减少注册资本、公司合并/分立/解散/变更公司形式,需要股东会三分之二以上的有表决权的股东通过才能形成有效的股东会决议
因此,股东持有公司的股权比例应在67%以上,才享有绝对控制公司的权利
为了保护债权人的权益,公司在注册时,必须满足最低注册资金的要求,虽然新公司法已经取消了不少类型的企业在设立公司时需要满足最低注册资金的请求,但是各股东必须在公司设立之后,认缴股权,根据规定,新公司法认缴制控制权是怎样的
一、新公司法认缴制控制权是如何规定的
1、绝对控制——67%股东持有公司股权比例占67%以上,严格意义讲应该是66
67%,该股东便是公司的绝对控股股东,可以决定公司各项重大事务
因为《公司法》规定修改公司章程、增加/减少注册资本、公司合并/分立/解散/变更公司形式,需要股东会三分之二以上的有表决权的股东通过才能形成有效的股东会决议
因此,股东持有公司的股权比例应在67%以上,才享有绝对控制公司的权利
法律依据索引根据《公司法》规定:【第四十三条】:股东会会议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第一百零三条】:股东大会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相对控制——51%股东持有公司股权比例为51%以上,严格意义讲为50%以上不含50%;股东享有对公司的相对控制权,除了修改公司章程、增加/减少注册资本、公司合并/分立/解散/变更公司形式这些事项不能决定之外,其他公司一般事务都可以决定,因为一般事项的股东会决议只需要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即可
因此,持股比例在51%以上不到67%即可控制公司日常运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