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工程质量监督方案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成都市龙泉驿区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2016年月日2根据号质量监督任务书,我站对洪黄路维修整治工程进行质量监督
为保证质量监督工作顺利实施,我站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成都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管理实施监督细则》,结合工程特点,制定如下质量监督工作方案:一、监督组织为该工程的项目监督负责人,其他监督人员随机安排,共同负责对该工程的质量进行监督抽查
日常监督工作中,站上将会适时组织动态交叉监督检查
二、监督内容(一)质量行为监督工程质量行为监督采取随机抽查方式
工程质量行为抽查的重点包括有关责任主体的质量保证体系建立情况,项目负责人履职到位情况,相关技术资料的收集、签署情况,参加验槽、基础、主体结构及有关重要部位工程质量验收和竣工验收,签署、出具质量合格文件情况
1、工程正式开工前,建设单位应取得施工许可手续,并放置于施工现场备查,未取得施工许可不得进行开工建设
2、建设各方责任主体单位应建立工程质量保证体系、落实质量责任制度,完善质量终身责任信息档案,提交加盖鲜章的项目负责人资质证书复印件
如果建设过程中发生人员变更,应按规定完成相应变更备案手续
3、工程质量应按规定组织验收,参加工程质量验收的人员应具备相应的资质
各单位项目负责人应到场参加相应验收,并在验收文件上签署意见
4、工程建设过程中若有专业(单项)分包施工情况,分包施工单位应在分包工程项目实施前携带相关材料到区建设局(招标站)办理登记备案手3续
5、勘察设计文件一经审查合格,对涉及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涉及公共利益、公众安全,涉及建筑物稳定性和安全性的内容,任何单位和个人均不得擅自修改
施工现场若有不可避免的重大变更,建设单位应重新报原行政管理部门及施工图审查机构审查,审查合格并获批准后方能实施
6、工程建设过程中,凡发现质量行为不规范、违反标准强制性条文、工程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