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脑桌面
添加小米粒文库到电脑桌面
安装后可以在桌面快捷访问

5中编-2(行政处罚)食品药品廉政风险防控VIP免费

5中编-2(行政处罚)食品药品廉政风险防控_第1页
1/70
5中编-2(行政处罚)食品药品廉政风险防控_第2页
2/70
5中编-2(行政处罚)食品药品廉政风险防控_第3页
3/70
第317页共70页编号:时间:2021年x月x日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页码:第317页共70页药品医疗器械行政处罚案件查办审分离工作程序为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完善执法监督机制,提高办案质量,确保依法行政,切实做到公平、公正、公开、廉洁、文明执法,根据《行政处罚法》、《药品监督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等法律法规要求,结合我局工作实际,现就我局药品和医疗器械行政处罚案件查、办、审三分离工作程序明确如下:一、我局行政执法案件实行调查取证、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和案件审查的机构、人员相互分离制度。与被处罚对象有直接利害关系或者可能影响案件客观公正的,案件调查人、处理人、执行人、审核人应当主动提出回避。二、一般程序案件办理从初步发现违法事实到作出立案决定阶段到作出《行政处罚案件调查终结报告》,再到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及案件执行终结、案卷归档全程由市局药品稽查局负责。三、简易程序案件由药品稽查局发现案件的执法人员依照《药品监督行政处罚程序规定》当场办理。但应当将当场收缴的罚没款连同案卷在2日内交所在科(局),并复印行政处罚决定《当场行政处罚决定书》报药品稽查局法规监督机构备案。三、市局监管科室按照各自的职责负责日常监督检查,对发现的问题需立案的,应在3日内填写立案审批表,与其它执法文书一并送法规监督科审查,经审查,不符合立案条件的不予立案,符合立案条件的由提请立案科室报主管局长审批立案。经批准准予立案的案件相关监管科室应当在批准当日填写内部文书《移交调查通知书》,移交市局药品稽查局开展案件调查取证。属于药品稽查局直管范围的由药品稽查局直接报审立案。四、案件调查取证时限一般应为:货值千元以下案件自收到案件之日起7日内调查终结;货值1001-5000元案件自收到案件之日起15日内调查终结;货值5000元以上案件30日内调查终结;案件重大复杂,确需延长的,应报分管局长批准。五、《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后,药品稽查局要及时催办,执行情况应随时向分管局长汇报,逾期不履行,又不申请复议或提起诉讼的,应及时办理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手续。案件执行完毕后,应在3日内填写行政处罚结案报告,报分管局长审批后予以结案。六、案件结案后,药品稽查局要在7日内整理完善所有案件材料,装订成册,归档保管。第2年第1季度应当将上年案卷按照文档归档要求交市局档案室。七、在案件立案、调查、处理、执行过程中,内部相互监督或社会举报发现案件办理中存第318页共70页第317页共70页编号:时间:2021年x月x日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页码:第318页共70页在事实不清、证据不足、适用法规错误、处罚畸轻畸重显失公平等问题的,由法规监督科报经主管局长分别情况作出重新调查、撤销案件、重新作出处罚决定等处理。八、在实行查办审分离制度中,如发现有关科(局)存在有案源不移送,有案件不立案,有立案不查处,有违法不处罚,有处罚不执行等问题,将按照行政执法责任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或由纪检监察机构严肃查处。九、本程序自发布之日起实施。药品医疗器械一般程序行政处罚案件查、办、审三分离流程图移交认为事实不清要求补充调查移交市局监管科室药品稽查局药品稽查局调查终结一级合议、案卷评查监管科室组织案卷评查并根据案件实际情况听取陈述申辩、组织听证;提请组织进行二、三级合议或集体讨论第319页共70页第318页共70页每季度向市局法规科报送一次行政处罚案件报表每半月向主管领导、法规科、案件相关科室报送一次案件执行情况反馈表编号:时间:2021年x月x日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页码:第319页共70页复核意见提出意见抄送执行中发现案件办理错误提请复核提出建议书移交监管科室组织案卷评查并根据案件实际情况听取陈述申辩、组织听证;提请组织进行二、三级合议或集体讨论法规科复核、案卷评查市局监管科室审核并提出初步处理意见主管领导或主要领导审批处罚决定或审批撤案(对内部监督或信访发现却有问题的案件启动错案纠正程序)市局监管科室根据领导审批意见作出处罚决定书药品稽查局负责案件执行、案卷执行情况反馈、案件报表报送、案卷归档并在次年第一季度交市局档...

1、当您付费下载文档后,您只拥有了使用权限,并不意味着购买了版权,文档只能用于自身使用,不得用于其他商业用途(如 [转卖]进行直接盈利或[编辑后售卖]进行间接盈利)。
2、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
3、如文档内容存在违规,或者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等,请点击“违规举报”。

碎片内容

5中编-2(行政处罚)食品药品廉政风险防控

确认删除?
VIP
微信客服
  • 扫码咨询
会员Q群
  • 会员专属群点击这里加入QQ群
客服邮箱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