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正本:2002年11月8日1租赁合同出租方(甲方):苏州大洋百货有限公司法定地址:苏州市平江区人民路409号法定代表:王健林(或,授权代表)承租方(乙方):苏州肯德基有限公司法定地址:苏州新区狮山路52号授权代表:卢怡职务:总经理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现就租赁甲方房产用于乙方开设肯德基连锁餐厅事宜达成一致意见,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签订本合同
第一章租赁房产1
1甲方同意按下述条款和条件将位于中国江苏省苏州市人民路409号金地广场一层使用面积约326
8平方米的房产(以下简称房产)出租给乙方使用
房产之详细建筑位置、使用范围以附件一规划红线图及附件二房产平面图红线圈定部分为准
甲方同时将房产之附属通道、楼梯、设施等(如有的话,详见附件六)提供给乙方使用
2甲方同意乙方将承租房产用于开设肯德基连锁餐厅
乙方在使用期内依法经营不受甲方干预,今后如乙方改变房产用途,应事先征得甲方同意,否则甲方有权制止或提前终止合同
3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擅自转让本合同权利予第三人,如违反,甲方可终止合约,乙方并同意支付保证金三倍的违约金予甲方
4本合同签定7日内乙方须提交履约保证金5万元人民币予甲方,乙方同意当违反本合同及附件,或其它因乙方过失而造成甲方损失,甲方有权处分该保证金,如保证金不足处分,或保证金不足本合同约定额时,乙方保证在7个工作合同正本:2002年11月8日2日内补足付与甲方,乙方支付履约保证金时甲方应提供合法税务凭证
5履约保证金在本合同终止时,结清乙方应付租金及其它费用后10天内,无息退还给乙方
第二章租赁期限2
1除非甲乙双方按第十章提前终止本合同,本合同所约定的租赁期限为10年,自2002年11月30日至2012年11月29日止
第三章租金及支付方式3
1租金为按每租赁年度净营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