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企业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实施指南(试行)一、适用范围本实施指南适用于本市范围内危化、工贸行业企业的风险辨识、评估、分级、管控。其中: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仓储经营和自有储存设施的经营企业、使用危险化学品构成重大危险源或者存在重点监管危险工艺、装置的企业,使用危险化学品作为原料生产化学品(危险化学品除外)的企业,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等工贸行业企业,必须严格执行。二、编制依据《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实施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指南构建双重预防机制的意见》(安委办〔2016〕11号),《市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本市标本兼治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沪安委办〔2016〕13号),《市安委会办公室关于推进构建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的通知》(沪安委办〔2016〕25号)以及其他国家相关法规、标准、政策等要求。三、风险辨识、评估和控制管理(一)基本步骤风险辨识、评估和控制的基本步骤如下:1.单元划分:根据作业场所、工艺、设施的不同,编制作业活动表,内容包括厂址、总图运输、建构筑物、工艺流程、设备运行、作业人员、作业环境和安全管理等,科学划分作业单元。2.风险辨识:确定安全检查表法(SCL)、作业危害分析法(JHA)等风险辨识方法,组织全体员工参与辨识与作业活动有关的所有危险因素,并参照《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GB6441-1986),综合考虑起因物、引起事故的诱导性原因、致害物、伤害方式等,确定安全风险类别。3.风险评估:结合企业实际,可选择风险矩阵法(L·S)、作业条件危险性分析(LEC)等评估方法(详见第五章),并对所有风险做出定量评估。依据各评估方法的风险可容许要求,确定出不可容许的风险内容。4.风险控制:针对不可容许的危险、高度危险、中度危险和轻度危险,制定控制措施,评审控制措施的合理性、充分性、适宜性,确认是否足以把风险控制在可容许的范围,确认采取的控制措施是否产生新的风险。(二)工作架构风险辨识、评估和控制以企业自主开展为主,成立由企业主要负责人任组长、技术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参加的工作组,按照上述基本步骤实施,并形成书面报告,由企业主要负责人审核签字。安全风险较高的企业,应当有注册安全工程师参与。自主开展有困难的企业,可以聘请第三方专业服务机构或者有关专家指导。(三)辨识、评估和控制报告风险辨识、评估和控制报告的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1.企业概况;2.作业活动表;3.风险点;4.潜在事故类别及后果;5.风险等级;6.现有风险控制措施;7.根据评估结果所采取的措施;8.评估人员、审核人员、日期等。四、风险点辨识方法(一)物的不安全状态、环境的不安全因素及管理的缺陷推荐以安全检查表法(SCL)对各个作业单元的物的不安全状态、环境的不安全因素及管理的缺陷进行辨识。危化行业企业可以参照《危险化学品企业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实施导则》(安监总管三〔2012〕103号)、《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通用规范》(AQ3013-2008)评分细则、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发布的《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安全措施和事故应急处置原则》(安监总厅管三〔2011〕142号、安监总管三〔2013〕12号)和《化工(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检查重点指导目录》(安监总管三〔2015〕113号)等,根据划分的作业单元,从基础管理、选址布局、工艺管理、设备管理、电气系统、仪表系统、危化品管理、储运系统、消防系统、公用工程系统等方面,制定安全检查表。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等工贸行业企业可以参照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编写的《工贸行业较大危险因素辨识与防范指导手册(2016版)》(安监总管四〔2016〕31号)制定安全检查表。(二)人的不安全行为推荐以作业危害分析法(JHA),并按照作业步骤分解,逐一对作业过程中的人的不安全行为进行辨识。五、风险评估方法为满足风险分级的需要,评估方法可以选用危险性预分析法(PHA)、事故树分析(FTA)、事件树分析(ETA)、故障类型及影响分析法(FMEA)、危险与可操作性研究(HAZOP)、风险矩阵法(L·S)、作业条件危险性分析(LEC)、道化学(DOW)、蒙德法(ICI)、危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