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黑除恶实施意见-20182***字[2018]号中共*****县委*****县人民政府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实施意见(2018年2月日)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中发[2018]3号)、《中共河北省委、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实施意见》(冀发[2018]5号)、《中共*****市委、*****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实施意见》(邯字[2018]3号)文件要求,切实扫除黑恶势力,保障全县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3定有序,结合我县工作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针对当前涉黑涉恶问题新动向,切实把专项治理和系统治理、综合治理、依法治理、源头治理结合起来,把打击黑恶势力犯罪和当前开展的反腐败、基层“拍蝇”行动结合起来,要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和“我是*****人”活动结合起来,要和村“两委”换届结合起来,要和优化营商环境结合起来,要和扶贫领域腐败治理结合起来,要和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结合起来,既有力打击震慑黑恶势力犯罪,又有效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形成长效工作机制,努力营造安全的政治环境、稳定的社会环境、公正的法治环境、优质的服务环境,不断增强人民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为新时代建设宜居宜业宜游的生态旅游健康强县创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二)目标任务。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要对涉黑涉恶犯罪案件,一律深挖其背后腐败问题,一律严查“关系网”“保护伞”,一律严肃查处说情和包庇者。通过3年不懈努力,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特别是农村涉黑犯罪问题得到有效遏制,涉黑涉恶治安乱点得到全面整治,重点行业、重点领域管理得到明显加强,人民群众安全感、满意度明显提升;黑恶势力“保护伞”得到铲除,基层组织建设明显优化;全县社会治理能力明显提升,涉黑涉恶违法犯4罪防范打击长效机制更加健全,扫黑除恶工作法制化、规范化、专业化水平进一步提高。(三)打击重点。聚焦涉黑涉恶问题突出的重点地区、行业和领域,把打击锋芒对准群众反映强烈、最深恶痛绝的各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重点打击:1.威胁政治安全特别是制度安全、政权安全以及向政治领域渗透的黑恶势力;2.把持基层政权、操纵破坏基层换届选举、垄断农村资源、侵吞集体资产的黑恶势力;3.利用家庭、宗族势力横行乡里、称霸一方、欺压百姓的“村霸”等黑恶势力;4.在征地、租地、拆迁、工程项目建设、医患纠纷等过程中煽动闹事的黑恶势力;5.在建筑工程、交通运输等行业领域,强揽工程、恶意竞标、非法占地的黑恶势力;6.在商贸集市、批发市场、车站、旅游景点等场所欺行霸市、强买强卖、收保护费的市霸、行霸等黑恶势力;7.操纵、经营“黄赌毒”等违法犯罪活动的黑恶势力;8.非法高利放贷、暴力讨债的黑恶势力;9.插手民间纠纷,充当“地下执法队”的黑恶势力;10.境外黑社会入境发展渗透以及跨国跨境的黑恶势力。二、实施步骤第一阶段:严打整治阶段(2018年)。2018年初对扫黑除恶进行安排部署,迅速收网一批涉黑涉恶犯罪嫌疑人。全年要循序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保持严打高压态势,一茬接着一茬打,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突出问题得到有效遏制,在全社会形成对黑恶势力人人喊打的浓厚氛围。5第二阶段:集中攻坚阶段(2019年)。在2018年严打整治基础上,对尚未攻克的重点案件、重点问题、重点地区实施集中攻坚,对已侦破的案件循线深挖、逐一见底,彻底铲除黑恶势力赖以滋生的土壤,人民群众安全感、满意度明显提升。第三阶段:巩固提高阶段(2020年)。巩固提高2018年、2019年扫黑除恶成果,建立健全遏制黑恶势力滋生蔓延的长效机制,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压倒性胜利。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基层稳定和谐、社会风清气正的大环境得到进一步稳固。三、方法措施(一)强化摸排,核查涉黑涉恶线索1、排查梳理一批线索。全县各级各部门要在2018年3月底前对所辖地区行业、领域的涉黑涉恶情况自下而上开展一次拉网式排查。各乡镇要对本辖区内是否存在涉黑涉恶问题进行重点排查,对农村“两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