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黑除恶实施意见-20182***字[2018]号中共*****县委*****县人民政府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实施意见(2018年2月日)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中发[2018]3号)、《中共河北省委、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实施意见》(冀发[2018]5号)、《中共*****市委、*****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实施意见》(邯字[2018]3号)文件要求,切实扫除黑恶势力,保障全县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3定有序,结合我县工作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针对当前涉黑涉恶问题新动向,切实把专项治理和系统治理、综合治理、依法治理、源头治理结合起来,把打击黑恶势力犯罪和当前开展的反腐败、基层“拍蝇”行动结合起来,要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和“我是*****人”活动结合起来,要和村“两委”换届结合起来,要和优化营商环境结合起来,要和扶贫领域腐败治理结合起来,要和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结合起来,既有力打击震慑黑恶势力犯罪,又有效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形成长效工作机制,努力营造安全的政治环境、稳定的社会环境、公正的法治环境、优质的服务环境,不断增强人民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为新时代建设宜居宜业宜游的生态旅游健康强县创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二)目标任务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要对涉黑涉恶犯罪案件,一律深挖其背后腐败问题,一律严查“关系网”“保护伞”,一律严肃查处说情和包庇者
通过3年不懈努力,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特别是农村涉黑犯罪问题得到有效遏制,涉黑涉恶治安乱点得到全面整治,重点行业、重点领域管理得到明显加强,人民群众安全感、满意度明显提升;黑恶势力“保护伞”得到铲除,基层组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