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协履行职能总体意见为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党委和中共县委关于加强人民政协工作的意见和《市人民政府关于支持人民政协履行职能的意见》精神,更好地支持政协履行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的职能,健全政府工作的民主决策程序,自觉接受政协的民主监督,进一步推进我县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现就有关问题提出如下意见:一、进一步增强做好人民政协工作的自觉性人民政协是中国人民爱国统一战线组织,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的重要机构
人民政协履行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职能,是我国政治生活中发扬社会主义民主的重要形式
各级各部门要深入学习、认真贯彻中央和省、市关于加强政协工作的指示精神,从完善我国的基本政治制度、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进一步提高对新时期人民政协性质、地位、作用、职能的认识,把主动加强同政协的联系,积极支持政协履行职能,自觉接受政协的民主监督,作为加强政府自身建设、提高行政能力和决策水平的重要途径
把采取有效措施,为政协履行职能提供必要条件和有力支持,作为政府的应尽职责,努力开创政府工作、政协工作互相支持、互相配合、互相促进的新局面
二、不断加强与人民政协的政治协商按照中央“关于就国家和地方重要问题在决策之前和决策执行过程中进行协商”的原则,县政府的工作报告、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规划)及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应作为政治协商的重要内容
县政府重大决策在决策之前要充分征求县政协领导的意见
各级各部门要重视协商意见的批办、督办和反馈工作
县政协全体会议、常委会议以及其他协商会议所提意见和建议,要及时送县政府领导阅批
对协商意见、建议的采纳落实情况,要及时予以反馈
三、自觉接受人民政协的民主监督各级各部门要自觉接受人民政协的民主监督,把接受民主监督作为改进政府工作的有效形式
在国家法律、法规的实施,第1页共3页国家重大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全县国民经